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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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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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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4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109版)

      报告期内上述资产已完成全部转让手续。

      (3)本公司向海南中远博鳌有限公司转让位于海南琼海市的一项温泉开采权及配套管道设施。该资产的帐面价值为50,000,000.00元,评估价值为58,381,046.74元,实际出售金额为58,381,046.74元,产生损益6,386,303.89元。本次出售价格的确定依据是以经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温泉开采和管道设施截止2005年5月31日的净资产价值人民币58,381,046.74元为依据。

      报告期内上述资产已完成全部转让手续。

      (4)本公司向昆山鹿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上海中远汇丽建筑装潢有限公司48%股权。

      2005年5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以评估价为基础,将上海中远汇丽建筑装潢有限公司48%的股权转让给昆山鹿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该资产投资初始价为9,369,375.84元人民币,转让价为14,375,692.15元,转让收益为747,274.63元。本报告披露日前公司已收到上述转让款项。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至本报告披露日前上述担保已全部撤销。公司已不存在担保情况。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272,978,925.92万元,余额1,138,496,971.61万元。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向上海万业企业宝山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三年期6.5亿元财务资助,并授权经理层办理相关手续,上述委托贷款即为公司经理层根据董事会决议通过兴业银行向宝山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02年度增发A股的招股意向书中作出“消除同业竞争”承诺已经执行,目前,控股股东除了1999年起与公司共同开发中远两湾城外,未有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类同的业务存在。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东名称: 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事项: 除法定承诺外,控股股东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关于延长禁售期的承诺

      控股股东承诺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将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述期限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在12个月内不超过所持股份的10%。

      2、利润分配的承诺

      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三林万业承诺将在公司2006年和2007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提出分红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30%的预案,并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关于业绩的承诺

      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若公司2006年、2007年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没有达到设定目标(6%和10%),则按当年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0.5股的上限追送相应股份。

      4、关于增持公司流通股股份的声明

      为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24个月内,三林万业有以下增持公司流通股股份的权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适当的时机、适当的价格增持股份,增持后的持股比例不超过三林万业股改前的持股比例56.16%。增持股份购入6个月内,三林万业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履行情况:

      1、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履行情况经沪华众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14,370.3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计1,437.04万元,尚余12,933.33万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7,647.87万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581.20万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年末的总股本 447,865,9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共计送出6,717.99万元,占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的46.75%,高于“分红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30%”的承诺。

      2、关于业绩的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2006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6.86%,高于股权分置改革中6%的设定目标。

      除以上承诺外,其他承诺尚未达到履行条件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尚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屠雪峰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尚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屠雪峰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尚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屠雪峰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根据已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控股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75%的折让价格将其持有的上海万业企业宝山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因此本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该公司。

      本公司于2006年9月25日与非关联方香港超驹集团有限公司(Super Concord Holdings Limited)就转让本公司所持上海万业企业老西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95%的股权达成协议,该行为已经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但被转让股权的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未转移给购买方而该公司仍列入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业企业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万业企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正云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和平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尚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屠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