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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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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进展风险提示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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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7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大地基础      公告编号:2007-08

      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近日,和讯、新浪财经等相关媒体刊登和转载了魏志华题为《大地基础:“矿”世英雄 信托之星》的文章,该文章主要提及公司发展矿业、参股中诚信托和一些子公司的经营等情况。

      二、澄清声明

      本公司就此传闻,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解,根据反馈结果对文章中提到的相关情况作如下澄清:

      (一)关于公司发展矿业的有关情况

      1.煤炭资源

      根据公司“十一五”发展战略,公司将集中精力做强做优热电主导产业,收缩和剥离其他产业。为完善产业链,解决热电生产所需煤炭原料,降低热电产业生产成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与赤峰市元宝山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矿业权转让合同》,收购了其所属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平庄煤田古山深部区煤炭资源的采矿权。该煤炭资源储量为5100万吨,赤峰市元宝山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在2007年6月30日前将采矿权过户到公司名下。

      2.非金属矿

      为发展非金属矿产业,公司自2001年起先后设立了赤峰富龙非金属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沈阳东大富龙矿物材料研发有限公司、赤峰富龙珍珠岩有限责任公司等子公司,从事非金属矿产业的开发和生产经营,各公司的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如下:

      (1)赤峰富龙非金属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668万元,本公司持有9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非金属矿新材料的研发,200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697万元,利润总额-79万元,净利润-430万元;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145万元,利润总额645万元,净利润-457万元。

      (2)沈阳东大富龙矿物材料研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赤峰富龙非金属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非金属材料硫酸钙晶须的研发和生产经营,200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7万元,利润总额9万元,净利润9万元;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万元,利润总额-3万元,净利润-3万元。

      (3)赤峰富龙珍珠岩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赤峰富龙非金属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持有8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非金属材料珍珠岩的研发和生产经营,200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万元,利润总额-66万元,净利润-72万元;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24万元,净利润-124万元。

      3.除上述煤炭资源和非金属矿产业外,公司没有发展其他矿产业的计划,也没有收购和储备其他矿产资源。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富龙集团”)和实际控制人赤峰市国资委进行了解,赤峰市国资委没有向本公司注入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计划。

      (二)关于公司参股中诚信托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情况

      2003年,公司控股股东富龙集团与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简称“北京大地公司”)签订协议,拟对本公司进行股权及资产重组。根据本公司与北京大地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2003年12月20日北京大地公司将北京锦绣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80%股权(出资额8000万元)、杭州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90%股权(出资额20700万元)、中煤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10%股权(出资额4000万元,中煤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4年更名为中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并增资,增资后本公司的持股比例由10%稀释为3.33%)置入公司。由于本公司股权转让事宜未获得国家国资委批准,2005年12月20日,富龙集团与北京大地公司解除了股权转让协议。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杭州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90%股权对外转让,2005年12月26日,本公司将北京锦绣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80%股权转让给北京大地公司。经向富龙集团了解,富龙集团目前尚欠北京大地公司一定数额的资产,富龙集团将在适当时间以相应的公用事业类资产与本公司持有的中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置换,将中诚信托的4000万元股权置换出本公司后返还给北京大地公司。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经与本公司高管及主要股东核实,本公司管理层及主要股东没有接受相关媒体及投资者采访,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原则。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