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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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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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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董事王开国未出席董事会。因事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明山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夏斌未出席董事会。因事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顾海英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李光荣未出席董事会。因事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顾海英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陈信元未出席董事会。因事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杨建文投票表决

      1.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徐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林,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卞美隆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宗南

      注册资本:34.3亿元

      成立日期:2006年8月8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木、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涉及行政诉讼凭许可证经营)。

      (2)法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名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06年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董事会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积极探索符合公司发展的商业模式,在深化企业改革、打造现代都市农业亮点工程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面对公司资产重组这一重大转折,全体干部职工以全市国有资产战略性调整大局为重,面对困难,顶住压力,发奋图强,不仅实现了公司经济的持续发展,全面完成了年初董事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而且公司还抓住光明食品集团组建的机会,乘势而为,主动出击,积极培育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下一步公司的整体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358,272,9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8,272,910,按每十股送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送现金107,481,873元。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吸收合并情况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8日与光明集团就转让本公司全部资产之事宜签署了《关于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书》,本公司向光明集团转让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价款参照本公司截至2006年9月30日经评估核准备案的净资产确定为人民币75,600.00万元。同时,本公司现有全部业务及全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也将随资产及负债一并由光明集团承接。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8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了《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书》,本公司向光明集团转让全部资产及负债的同时,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即海通证券的换股价格以财务顾问报告确认的合理估值为基础确定为每股人民币2.01元;本公司以2006年10月13日的收盘价为基础确定为每股人民币5.8元,由此确定海通证券与本公司的换股比例为1:0.347,即每1股海通证券股份换0.347股本公司股份。海通证券在本次合并前的股份总数为8,734,438,870股,换为本公司的股份3,031,000 ,000股,本次合并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份总数将增加至3,389,272,910股。

      上述事项已于2007年1月23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及其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后,方可生效并实施。

      7.4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5 重大关联交易

      7.5.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5.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5.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6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7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集团)作为都市股份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在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中曾作如下承诺:

      1、都市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后,光明食品集团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光明食品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都市股份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

      3、如果都市股份2005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低于2004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或者200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都市股份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将延长所持都市股份股票的禁售期,即光明食品集团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4、为维护二级市场稳定,都市股份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承诺自都市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5年内,光明食品集团不以低于7.46元(即2005年9月23日股票收盘价6.78元的110%)的价格减持所持有的都市股份股票,但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时向,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5、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光明食品集团承诺将提议都市股份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施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6、为增强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光明食品集团承诺自都市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光明食品集团持有的都市股份股权占都市股份总股本的比例在5年内将不低于51%。

      7.7.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7.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8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卞美隆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卞美隆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卞美隆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上年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2家,原因为:1、上海都市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股本发生变更,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变更为9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由45%上升为60%,本期纳入合并范围。2、本年新增对外投资设立了上海都市新生源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出资2,610万元,拥有63%的股权,本报告期已纳入合并范围。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