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劲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珂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百瑞佳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3日质押给山东金固元海洋保健品公司的法人股股份2462.4万股,已于2007年3月29日解除质押。该事项已于2007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所得税
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的会计政策,由于存货和在建工程计提了减值准备、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事项产生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及以前年度的公司亏损,公司根据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判断,估计了未来可供转回该项暂时性差异及用于弥补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确认了2007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20,139,837.03元,相应增加了留存收益。上述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而增加的留存收益中由少数股东享有的部分为345,336.81元。
2、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 2006 年 12 月 31 日按现行准则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享有的权益为1,922,528.62 元,新会计准则下计入股东权益,由此增加 2007 年 1 月 1 日股东权益1,922,528.62 元。此外,由于子公司确认因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181,554.12元,以及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低于计税基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163,782.69元,调整后少数股东权益为2,267,865.43元。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劲松
200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