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刘林锋、李书箱、魏 丹、黄友、何建国、张鑫淼、监事刘 川、赵 冰、高级管理人员王学再、黄 琼、申小南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由于5个监事崔基道、郜豫川、黄维柱、聂勇、张进反对、2个监事刘川、赵冰同意本报告,监事会没有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1.3董事古共伟、陈健、周江宁,监事崔基道、郜豫川、黄维柱、聂 勇、张 进,高级管理人员杨重谊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
董事古共伟、陈健、周江宁理由:对本季报投反对票
监事崔基道、郜豫川、黄维柱、聂 勇、张 进理由:对本季报投反对票
高级管理人员杨重谊理由:本人无法确认
1.4董事古共伟,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周江宁行使表决权
董事陈健,因有事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周江宁行使表决权
1.5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6公司负责人刘林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聂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7年4月9日公司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传票[(2007)高新民初字第479号],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以“公司决议侵害股东权”为由状告本公司。(见2007年4月1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董事会收到传票后,高度重视,积极面对,并紧急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采取应对措施,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和董事会决议的合法性和尊严。
目前该诉讼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林峰
200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