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徐祗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关雪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下降所致。
2、报告期内每股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06年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本与上年同期相比扩大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经董事会七届八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向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光电股份合法拥有的深圳青鸟光电有限公司94.84%的股权及相关债权、广州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90%的股权、惠州明港光机电有限公司45%的股权及相关债权与债务、光电股份生产基地相关实物资产及其他债权债务;同时向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我公司持有的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9.9%的股权及相关债权。目前该重大资产购买、出售事项正在报中国证监会审批之中。
2、公司联营公司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华光)由于其本部及其子公司的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问题,2006年度被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我公司2006年度也被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青鸟华光董事会针对上述保留事项作出了说明并制订了改进措施。对此,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也出具了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上述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尚未解决。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积极督促青鸟华光执行相关的改进措施。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大青鸟)、北京崇远投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崇远投资)在股改中,对于未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示意见或表示反对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如下承诺:
如该等股东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本次改革方案且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的转增股份,北大青鸟、崇远投资承诺,可根据该股东与北大青鸟、崇远投资达成的代为垫付对价协议,由北大青鸟、崇远投资代为垫付对价。现暂未联系到或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东若在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12个月限售期满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本次改革方案且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的转增股份,则北大青鸟、崇远投资承诺将该部分股东已按比例承担的对价安排予以返还。被垫付对价的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附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必须先归还北大青鸟、崇远投资代为垫付的股份及其孳息,并经北大青鸟、崇远投资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流通申请。
目前没有发生需要其履行承诺的情形出现。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若公司在2007年上半年未能完成转让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9.9%的股权及相关债权事宜,公司净利润将为亏损。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经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原"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所得税调整项目金额得到新的认定。因此,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祗祥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