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刘秀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翼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秀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西单友谊集团持有的西单商场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报告其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西单友谊集团按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7年4月),针对新旧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涉及的问题按照该讲解的相关内容进行比照,作如下调整:
(1)从2007年1月1日起,对于公司现行的内部休养政策,由于这部分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将比照辞退福利处理。折现率采用一年期贷款利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应调减年初未分配7217.72万元。
(2)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西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处于清理阶段,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资产减值:对于首次执行日企业应确认的商誉应当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确认,并调整留存收益。因兰州公司连年亏损,净资产已为负,在首次执行日对因购买该子公司少数股权在合并报表时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执行旧会计准则的股东权益为1,131,682,269.32元(本公司经审计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执行新会计准则后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为1,146,218,701.96元,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主要有“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企业合并”、“所得税”、“少数股东权益”等项目。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累计数为14,536,432.64元,具体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影响 78,147,083.78元,调减2007年期初留存收益63,610,651.14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70,880,657.27元,盈余公积金调增318,951.17元,其他调增6,951,054.96元。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秀玲
2007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西单商场 编号:临2007-009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金鹏食品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为该公司向四川省绵竹市农业发展银行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申请,额度为1000万元,期限为壹年。(详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补充调整事项的议案。
(一)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新会计准则》,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7年4月),针对新旧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涉及的问题按照该讲解的相关内容进行比照,作如下调整:
(1)从2007年1月1日起,对于公司现行的内部休养政策,由于这部分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将比照辞退福利处理。折现率采用一年期贷款利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应调减年初未分配7217.72万元。
(2)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西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处于清理阶段,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资产减值:对于首次执行日企业应确认的商誉应当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确认,并调整留存收益。因兰州公司连年亏损,净资产已为负,在首次执行日对因购买该子公司少数股权在合并报表时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股东权益的影响: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执行旧会计准则的股东权益为1,131,682,269.32元(根据本公司经审计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执行新会计准则后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为1,146,218,701.96元,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主要有“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企业合并”、“所得税”、“少数股东权益”等项目。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累计数为14,536,432.64元,具体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影响78,147,083.78元,调减2007年期初留存收益63,610,651.14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70,880,657.27元,盈余公积金调增318,951.17元,其他调增6,951,054.96元。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西单商场 编号:临2007-010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金鹏食品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 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7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了为四川金鹏食品有限公司向四川省绵竹市农业发展银行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即签约生效,本次担保后,公司总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川金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鹏公司”)是河北金鹰食品有限公司持有89.54股权的子公司,河北金鹰食品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84.08%的子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绵竹市齐天镇三圣村,法定代表人:刘秀玲;经营范围:主要从事蔬菜、水果、肉类加工、销售及相关进出口的业务。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四川金鹏食品有限公司主要财务状况:资产总额2589.73万元,净资产1211.6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授信额度项下每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期限:壹年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为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所有债务,包括主债务、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授信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因四川金鹏食品有限公司罐头产品的生产旺季即将到来,为此需要扩大流动资金规模。
公司董事会认为:四川金鹏食品有限公司目前库存产品充足,市场销售前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该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本次担保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1000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 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西单商场 编号:临2007-011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4月27日上午在西单商场五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崔永彪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
2、《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审核,现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7日
附件:
崔永彪先生
崔永彪,男,1961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宣传科副科长、科长,北京西单友谊集团宣传教育部副部长,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西单商场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北京首联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