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总经理廖建生先生,财务总监杨学萍女士及财务部经理金福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变动原因: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批发业务形成;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减少4037.41万元,降幅38.96%,主要原因是加大应收款清理力度,收回应收款项形成;
(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81.33万元,增长38.03%,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保险费用计入待摊形成;
(4)、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1922.90万元,增长40.77%,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货款增加形成;
(5)、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2750.52万元,降幅71.95%,主要原因是本期上交税金增加;
(6)、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980.11万元,增长156.92%,主要原因是公司期末预提费用增加形成。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变动原因:
(1)、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300.95万元,增长44.24%,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增加和合并范围扩大所致;
(2)、报告期末,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581.62万元,增长31.27%,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扩大形成;
(3)、报告期末,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38.98万元,增长34.41%,主要原因是贷款规模扩大和利率上调所致;
(4)、报告期末,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49.16万元,增长118.08%,主要原因是本期因会计准则变化,未摊销股权投资差额所致;
(5)、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6.79万元,增长95.1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罚没收入增加形成;
(6)、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29.56万元,降幅433.9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亏损形成。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变动原因:
(1)、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607.90万元,降幅72.61%,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支付营业楼四期工程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285.84万元,增长81.43%,主要原因是投资活动增加而扩大贷款规模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8月,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公司非流通股第一大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对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其所需支付对价由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代为垫付。被垫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取得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的同意后,由南京中商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该承诺已履行。
2、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如果发生下述情况之一(以先发生的情况为准),将追加送股一次(股份追送完成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1)根据公司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6年至2008年度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低于17%;
(2)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或200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除标准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审计报告。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之一,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将在年报公布后10个交易日内公告追送股份的实施公告,按照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45股的比例(以现有流通股股数测算),无偿向追送股份的股权登记日(另行确定)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份无权获得追送的股份),追送的股份数总计4,249,240股,30日内予以实施。在南京中商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时,将按照保持上述追送股份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目前设定的追送股份的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南京中商实施增发新股、配股时,前述追送股份的总数不变,但每10股送0.45股的追送股份比例将作相应调整,南京中商将在调整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管理层激励承诺事项
为了进一步调动南京中商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将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支持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2006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管理层薪酬奖励计划,并对管理层尽快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4、锁定期承诺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以下事项之一发生之日(以首先发生事项作为起算日)起的12个月内,所持股份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南京中商股份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⑴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股份追加,具体实施日期见南京中商信息公告;
⑵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并形成决议。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晓军
2007年4月26日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