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曹培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方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陶云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如果基本每股收益保留四位小数,则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464元/股,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459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说明同上。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报表按照新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要求编制,对可比期初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将调整后的利润表作为可比期间的利润表进行列报。同时,公司2007年1月完成对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的收购,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公司对合并报表的期初数进行了调整。另外,一季度由于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下降和煤炭价格上升,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但是通过公司的不懈努力,净利润与去年基本保持持平。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⑴委托贷款期末比期初减少是公司2007年新收购的芜湖公司收回对外的委托贷款所致;
⑵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是公司的递延税资产在2007年转回所致;
⑶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收取的热网配套费增加所致;
⑷专项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减少是公司因专项拨款项目完工转资,将专项拨款转入资本公积所致。
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⑴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06年新机组投产使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增加的影响;
⑵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06年投资的联营企业华电煤业公司和华电财务公司当期实现收益的影响;
⑶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按照新颁布的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重新计算递延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
⑷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按照新颁布的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重新计算递延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减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建工程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⑵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建项目投资额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90%股份的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宝山一期2×66万千瓦新建项目第一台机组于2007年4月19日完成国家规定的168小时商业运营。截止目前,公司控参股总装机容量达到1,544.2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达到1,234.3万千瓦。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中国华电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另外,中国华电持有的1.96亿股配售A股及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获得支付的5,880万股股票也将遵守同样的承诺。报告期内,中国华电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
(2)、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的两个月内,中国华电将择机增持公司流通A股,投入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增持规模不超过1.2亿股;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在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中国华电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
(3)、当国家关于上市公司管理层激励的相关法规正式颁布并实施后,中国华电将积极促成公司管理层激励计划。目前正在研究过程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对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长期待摊费用一次性摊销,相应减少公司期初股东权益16,870千元。
(2)公司2007年1月完成对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的收购,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影响公司期初股东权益减少21,677千元。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培玺
200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07-016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07年4月27日上午九时,在山东省济南市经三路14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董事长曹培玺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12名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冯兰水、李长旭、郑飞雪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政策的法律法规的变化对会计政策进行的修订。
2.审议批准了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二零零七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关于同步披露的有关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3.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一致同意聘任白桦、王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谢云为总工程师,耿元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此项任免于总经理提名日2007年4月6日生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人选无异议。
4. 审议批准了《关于为江苏华电滨海风电有限公司风电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滨海风电公司风机设备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7,609万元人民币;并授权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根据工程进度确定担保期限,签署担保合同等与担保有关的文件。该担保在风电建设期间随着风机设备交货进度和货款支付情况将陆续发生。按照上海交易所关于担保事项的披露要求,待公司签署担保合同后将另行做详细披露。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