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01425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1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4月24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5月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5月10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否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1、非流通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①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起,在72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②72个月承诺期满后,在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作除权处理)。
2、非流通股股东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①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起,在12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或者转让;
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起,在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36个月内不超过10%。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否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否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出具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山西证券认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履行了其在股改中做出的承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01425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1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