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出席9人,实到9人,独立董事钱彦敏因公未参加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由张伟东董事长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通过了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及2007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7, 871,383.56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281,174,476.89元 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281,174,476.8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06年度无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此预案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0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同意给予该公司2006年度审计费用30万元。
6、审议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有其他事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会议召开时间将在近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确定。
7、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8、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的议案
附: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的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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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黑龙股份 编号:临200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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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应出席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认为:公司2006年度报告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诸方面全面、客观地进行了总结,特别是履行了对资金占用及解决方案提出的措施和时间表。希望公司董事会进一步积极推进重组工作,使公司早日摆脱困境。
4、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