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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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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2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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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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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07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A25版)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35个城市近4500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热线:1118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9个主要城市的16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任丘、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2个省、市,69个主要城市的123家营业网点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5186758、400-8888-108(免长途费)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6个主要城市的38个分支机构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1102(深圳)、(0755)25125666(深圳以外其他地区)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的37个指定网点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上海、北京、深圳、广州、成都、长沙、抚顺、杭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3个城市13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南海、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1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扬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6、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省、市、自治区21个主要城市的31家证券营业部、17家证券服务部的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上海、杭州、南京、成都、武汉、深圳、广州、沈阳、北京、福州、哈尔滨、天津、长沙、海口、西安、合肥、乌鲁木齐、济南、贵阳、昆明、岳阳。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热线:(021)6886502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主要城市的24家营业网点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沈阳、大连、深圳、广州、海口、南昌、上海、南京、苏州、杭州、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昆明、重庆、西安、南宁、成都。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咨询热线咨询:(0755)822889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4个省、市、自治区15个主要城市的2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青岛、成都、大连、海口、杭州、南京、天津、武汉、重庆、乌鲁木齐、珠海。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755)955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9、中信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3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杭州、北京、上海、深圳、金华、义乌、湖州、临安、诸暨、温岭、嘉兴、海宁。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571)965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0、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省、市、自治区16个主要城市的1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上海、天津、大连、沈阳、哈尔滨、北京、重庆、杭州、海口、三亚、成都、武汉、郑州、深圳、广州、南京。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1)686048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1、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长沙、南京、青岛、洛阳和常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省、市、自治区18个主要城市的23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福州、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南京、成都、西安、哈尔滨、济南、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龙岩等。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68419974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3、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2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广州、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贵港、梧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省、市、自治区21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珠海、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5、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的3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合肥、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阜阳、宿州、六安、巢湖、宣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黄山。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7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6、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省、市、自治区23个主要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江阴、张家港、泰州、扬州、淮安、盐城、徐州、镇江、南通、上海、武汉、天津、北京、深圳、广州、沈阳、泉州、绍兴、成都。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5)8457989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七)集中申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期为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

      (八)“末日比例确认”的处理方式

      为了基金日后平稳投资运作和建仓的需要,本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购期内对申购总量实行限量。

      1、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的情形:若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总份额不超过100亿份(含100亿份),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高于100亿份的情形:若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总份额超过100亿份,将对集中申购期内最后一个申购日之前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申购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

      集中申购期末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100亿元-集中申购期内申购末日之前有效申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末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将部分予以确认。

      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投资者集中申购期内申购费按照有效确认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集中申购期申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集中申购期结束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举例如下: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金额不足100亿元,该笔申购将按照100%比例全部确认,对应申购费率为1%,在集中申购期间产生利息3.00元,基金集中申购价格每份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0%)=9,900.99元

      申购费用=10,000-9,900.99 =99.01元

      申购份额=(9,900.99+3.00)/1.000=9,903.9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9,903.99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集中申购本基金,假设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申请金额超过100亿元。若该笔申购申请发生在集中申购末日之前,该笔申购将按照100%比例予以确认,投资者得到的申购份额同例一。

      若该笔申购申请发生在集中申购末日,且本次集中申购末日之前有效申购申请金额达到80亿元,申购末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为30亿元,投资者得到的申购份额确认比例为(100-80)/30=66.6667%,对应集中申购费率为1.0%,申购末日利息为2元,基金集中申购价格每份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10,000×66.6667%=6,666.67元

      净申购金额=6,666.67/(1+1.0%)=6.600.66元

      申购费用=6,666.67-6.600.66=66.01元

      申购份额=(6.600.66+2)/1.000=6,602.66份

      未确认金额=10,000-6,666.67=3,333.33元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6,602.66份基金份额。未确认金额3,333.33元将于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若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间多次申购该基金,其有效申购申请将按照单笔有效申请确认比例计算单笔有效申购申请份额。

      (九)集中申购费用

      1、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提交申购申请的,适用费率具体如下:

      

      

      2、集中申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A.场外集中申购前端收费模式

      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1+前端集中申购费率)

      前端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净集中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份额=(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期间利息)/ 集中申购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外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B.场外集中申购后端收费模式

      集中申购份额=(集中申购总金额+集中申购期利息)/集中申购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外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集中申购费用=赎回份额×1.00元×后端集中申购费率

      例三:某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投资5,000元申购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产生利息为2元,如果其选择交纳前端集中申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集中申购金额=5,000/(1+1.0%)=4,950.49元

      前端集中申购费用=5,000-4,950.49=49.51元

      集中申购份额=(4,950.49+2)/1.00=4,952.49份

      即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投资5,000元申购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如果选择交纳前端集中申购费用,可得到4,952.49份基金份额。

      例四:某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投资5,000元申购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产生利息为2元,如果其选择交纳后端集中申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集中申购份额=(5,000+2)/1.00=5,002份

      即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投资5,000元申购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如果选择交纳后端集中申购费用,可得到5,002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集中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投资者可以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进行场外集中申购。

      (二)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直销机构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三、投资者开户

      投资者可通过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场外集中申购。其中: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集中申购业务;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上海证券账户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已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交易账户购买过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也可通过直销机构直接使用直销交易账户办理场外集中申购。

      四、个人客户场外集中申购的程序

      (一)直销网点

      如果个人客户申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和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0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个人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申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

      3、集中申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个人客户开户后,在办理集中申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富国指定的银行账户(以下五个账户可任选其一):

      1)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31001550400050010860

      2)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35568

      3)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034923-00879010180

      联行号:103290028025

      4)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50011325

      5)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60892143006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必须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2)客户应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的交易账号;

      3)客户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4)汇款完成后,客户应尽快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回单联传真至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个人客户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受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的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30-17:00(周六、周日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 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申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2)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 位储蓄卡;

      3)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申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集中申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三)中国农业银行

      1、受理开户和申购的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4)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集中申购资金);

      2)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3)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集中申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集中申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集中申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注意事项:

      (1)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申办;

      (2)投资者集中申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0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人申请开立招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2)招商银行指定的本人银行卡;

      3)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通基金账户时,个人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2)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3)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4、个人投资人在开立招商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基金集中申购申请表》(签章);

      2)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3)招商银行指定的本人银行卡。

      5、注意事项:

      1)没有招商银行银行卡的投资者可当场申办;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浦发银行东方卡;

      3)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须知》;

      4)完成并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客户投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5)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账户开户/账户信息修改申请委托单(个人)》。

      3、提出基金账户开户申请及集中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开立基金账户及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浦发银行东方卡;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基金账户开/销户申请委托单》及《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交易委托单》。

      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和集中申购申请确认书,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成功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七)上海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30-15: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及基金账户开户流程:

      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是指个人投资者与上海银行约定唯一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与基金业务有关的资金扣收和划付。基金账户开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应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立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相应的基金账户,则应在上海银行办理账户登记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账户签约及基金账户开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申卡借记卡;

      (3)填妥的《上海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资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联)。

      3、基金集中申购流程:

      个人投资者在办理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和基金账户开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申卡借记卡;

      (2)填妥的《上海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认(申)购业务申请表》(一式两联)。

      上海银行在受理投资者的以上业务申请后,将自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集中申购申请(T 日),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至上海银行销售网点查询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集中申购情况,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成功后才能确认。

      (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受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的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8: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

      开立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

      2)填妥的《中国邮政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个人)》。

      (2)基金业务加办:

      加办基金业务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等);

      2)填妥的《中国邮政基金业务申请表》;

      3)中国邮政储蓄个人结算账户;

      4)中国邮政储蓄基金交易卡。

      (3)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在开立了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并加办了基金业务后,可口头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中国邮政储蓄基金交易卡。

      (4)中国邮政储蓄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办理业务后第3个工作日起在中国邮政储蓄销售网点查询基金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是否确认。

      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邮政储蓄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九)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集中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集中申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各个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集中申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事宜,须按照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五、机构客户场外集中申购的程序

      (一)直销网点

      如果机构客户申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和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0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机构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申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集中申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客户开户后,在办理集中申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富国指定的银行账户(以下五个账户可任选其一):

      1)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31001550400050010860

      2)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35568

      3)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034923-00879010180

      联行号:103290028025

      4)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50011325

      5)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60892143006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必须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2)客户应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的交易账号;

      3)客户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4)汇款完成后,客户应尽快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回单联传真至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机构客户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2)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集中申购的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30-17:00(中午及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1) 事先办妥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申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富国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2)证券(基金)业务授权书;

      3)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4)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富国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富国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集中申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集中申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三)中国农业银行

      1、受理开户和申购的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7)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集中申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才能够确认。

      (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集中申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集中申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集中申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注意事项:

      (1)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投资者集中申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招商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人只能在招商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人申请开立招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招商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招商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

      T+2 日,机构投资人在招商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招商银行为机构投资人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2)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 经办人身份证件。

      4、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人在开立招商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机构投资人应先从招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招商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人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集中申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集中申购、申购业务回单”。

      5、注意事项:

      1)机构资金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基金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浦发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须知》;

      6)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账户开户/账户信息修改申请委托单(机构)》。

      3、提出基金账户开户及集中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开立基金账户及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基金账户开/销户申请委托单》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交易委托单》,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和集中申购申请确认书,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成功后才能确认。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七)上海银行

      目前上海银行销售网点不受理机构投资者基金代销业务。

      (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销售网点不受理机构投资者基金代销业务。

      (九)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证券公司适用,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集中申购的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8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集中申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集中申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六、清算与交割

      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七、退款事项

      1、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集中申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小于其集中申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集中申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2、投资者的无效集中申购资金,将于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基金的验资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3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验资结束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集中申购份额的登记确认。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拆分,使得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将就集中申购的验资和份额确认情况进行公告。

      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5、6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电话:(021)68597788

      传真:(021)68597799

      联系人:林志松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