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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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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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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A22版)

      截止目前,公司有关资产、债务重组工作尚无进展,由于本公司巨额亏损及很难获得正常经营所需要资金,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受债务危机因素影响且法人股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已停止,暂无法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工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84.4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0.80%;实现主营业务利润598.22万元, 比去年同期减少78.21%;主要原因系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主营印刷业销售收入5589.56万元,较2005年的15927.49万元减少比率为64.91%,印刷业主营业务利润较2005年下降83.73%,主要原因系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纸品销售收入631.75万元,较2005年的3929.19万元减少比率为83.92%,纸品销售主营业务利润较2005年下降85.42%,主要原因系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房屋租赁业务收入达到255.28万元,较2005年的177.17万元增加比率为44.09%,房屋租赁业务主营业务利润较2005年增加229.84%,主要原因系房屋出租率提高。

      2、公司存在的主要优势和困难、经营和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目前公司的主要困难在于:银行贷款数额巨大,财务负担沉重;或有负债尚未解决,随时可能对公司产生严重影响;营运资金紧张,融资受阻,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受到限制。

      3、报告期公司资产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①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例为2.63%,比上年同期9.89%减少 7.2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②报告期内存货占资产总额比例为21.43%,比上年同期28.55%减少7.1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A、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B、报告期根据《房屋抵债合同》减少了长信大厦的开发成本。

      ③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净额占资产总额比例为28.05%,比上年同期24.67%增加3.38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④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占资产总额比例为168.70%,比上年同期109.59%增加59.11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A、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B、报告期还贷250万元。

      ⑤报告期内预提费用占资产总额比例为44.92%,比上年同期17.71%增加27.21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预提借款利息所致。

      ⑥报告期内预计负债占资产总额比例为142.43%,比上年同期87.81%增加54.6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A、报告期内支付预计负债908.06万元;

      B、因被担保方偿还借款冲减预计负债350.58万元;

      C、根据诉讼案件的结果计提预计负债268.53万元。

      ⑦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占资产总额比例为26.9%,比上年同期9.12%增加17.78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期末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所致。

      4、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①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减少13295.42万元,主要原因系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②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度减少1106.68万元,主要原因系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③营业费用较上年度减少620.91万元,主要原因系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④管理费用较上年度减少763.97万元,主要原因系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⑤投资损失较上年度增加1613.40万元,主要原因系:

      a.公司持有的武汉商场集团法人股560162股被依法拍卖后确认投资损失35.69万元;

      b.公司持有的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法人股3400万股被依法拍卖后确认投资损失1775.50万元;

      c.公司持有的湖北美尔雅公司法人股5062500股被依法拍卖后确认投资损失92.21万元。

      ⑥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度减少2686.51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冲回预计负债394.45万元,去年同期冲回3092.5万元。

      ⑦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度减少3044.80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计提预计负债268.53万元,去年同期计提3185.40万元。

      5、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说明

      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 6911.49万元,主要系收到的印刷费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为8,356.52万元,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4395.75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职工支付的现金为856.57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为 329万元,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775.20万元,是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

      ②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1466.62万元,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被拍卖后收回款,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为 3132.84万元,主要系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未合并报表时点现金余额2933.98万元。

      ③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9.3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利息和偿还贷款所致。

      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60.62万元,较去年同期13.65万元减少3346.97万元,主要原因系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未来的发展

      由于2006年度公司业绩为亏损, 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来自资本市场的压力将超过2006年,如果公司2007年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1、 债务风险

      由于前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本公司名义违规对外进行巨额担保,致使本公司债务问题沉重,严重资不抵债,加之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已作为抵押品,质押给债权银行,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无法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债权人随时可能通过法律程序拍卖公司的资产,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2、 经营风险

      2006年,公司所持有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3400万股股权被法院拍卖。公司基本处于无主营业务状态,历史债务负担沉重,财务费用继续发生,很难获得正常经营所需要资金,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目前集团控制的尚在经营的子公司也继续存在被债权人拍卖的可能性。

      3、经营目标

      加强现有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子公司完成经营指标,稳定并改善集团现有经营状况。

      2007年,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来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1)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继续完善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确保公司稳定,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进一步压缩费用开支,维持经营。

      (3)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在节能降耗方面进一步挖掘潜力。

      (4)积极与公司各债权人进行磋商,努力寻求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帮助公司渡过难关。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12月31日,万鸿集团已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严重资不抵债,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停滞,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巨额逾期债务无法偿还,且存在因对外巨额担保等或有事项引发的或有负债。针对以上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对持续经营能力说明如下:

      公司2005年度和2006年度连续两年业绩为亏损,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2006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但暂时不会退市。公司2006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前董事长刘波掌管公司期间银行贷款数额巨大,致使公司财务费用负担沉重造成。公司目前的各项业务保持平稳,各二级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有序。

      2006年,公司部分涉诉的案件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部分债务得到妥善处理,改善了公司的内部环境。

      截止目前,共有8起涉诉案件处于中止执行状态。

      公司为天津市广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98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因上诉人不服原审判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津高民二终字第0058号民事判决书,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河东支行的上诉,维持原判,本公司依法不承担保证责任。公司为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855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武执字第00201号案件结束通知书内容如下: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达成一次性支付8699906元的还款协议,依据(2006)武民商初字第131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本案执行结束。公司为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38.4亿日元贷款担保纠纷案,根据执行情况,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琼民二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在十年内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以上可见,公司2006年持续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有所改善,2007年度的持续性经营压力有所缓解。

      公司在2007年度及以后拟采取下列措施,继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加大应诉力度,争取或有负债的早日解决。

      (1)2006年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近尾声,在管理层积极支持困难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大环境下,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借鉴其它上市公司的经验,争取早日彻底解决公司背负的沉重债务、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2)进一步借助省、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协调能力,促成或有负债的有利解决,争取重组的有利条件。

      如前文所述,公司涉诉的部份案件已经得到有利解决,公司将继续依托省、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协调能力,同时加大余下案件的应诉力度,争取或有负债的早日解决。

      2、公司2007年度将延续2006年制定的经营战略,继续加强对二级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扶持二级子公司在稳定经营的前提下逐步发展壮大。

      3、 继续以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方式追偿公司前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欠款,并协助公安机关追究公司前法定代表人、前董事长刘波涉嫌违法行为,减少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综上所述,在2006年度已有的稳定经营的前提下,在公司内外围环境进一步改善的情况下,在公司管理层制定的务实经营战略下,公司董事会认为在未来可以预见的时间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持续下去,因此公司会计报表仍然按照持续经营假设基础编制。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06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06年实现净利润为-4666.13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余额0元。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目前公司股改工作已停止,尚无相关股改工作的时间安排。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为武汉市天鹏商业物资有限公司1,900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公司与湖南湘计信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 万元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3)、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奎屯市支行1,302.8万元图书转让纠纷案,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04)乌中执行字第1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新疆维吾尔自汉中区高级人民法院(2002)新民二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2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4)、公司为武汉金泰印刷制品有限公司830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5)、公司为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384,000 万日元贷款担保纠纷案,根据执行情况,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琼民二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在十年内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7年4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6)、公司为武汉长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元商票贴现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7)、公司与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1,500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8)、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1000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9)、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496.6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0)、公司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万元票据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1)、公司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万元票据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2)、公司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万元票据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3)、公司为东莞嘉龄印铁制罐厂有限公司2400万元借款担保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4)、公司为上海英广实业有限公司3000万元借款担保纠纷案, 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5)、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5000万元借款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6)、公司与新华书店总店担保质押合同纠纷案,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7)、公司为武汉长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800万元担保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2006)汉再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已判决,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因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8)、公司为天津市广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98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因上诉人不服原审判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天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津高民二终字第0058号民事判决书,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河东支行的上诉,维持原判,本公司依法不承担保证责任。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8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19)、公司与武汉嘉盛物业投资有限公司500万元债权纠纷一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武执字第00306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将本公司持有武汉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560162股法人股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3400万法人股依法评估拍卖。本案执行结束。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4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0)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硚口支行8556万元借款纠纷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鄂民二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还款并偿还利息、罚息,海南诚成对借款本金中288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1)公司与武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250万元借款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04)岸执字第18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公司持有美尔雅5062500股法人股交付华夏银行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本公司仍应当清偿。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2)公司为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855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武执字第00201号案件结束通知书内容如下: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达成一次性支付8699906元的还款协议,依据(2006)武民商初字第131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债权债务清结,本案执行结束。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7年4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3)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1900万元贷款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武民商监字第00040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驳回了本公司对该案的再审申请。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7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4)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1000万元借款纠纷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武民商初字第2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1 000万元本金及利息、道博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7年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