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东大会通过十项议案
2007年05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黄蕾
在4月28日召开的兴业银行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共有十项议案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获得审议通过。包括《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06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关于2006年度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200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
其中,《关于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发行当年利润的分配方案》的核心内容为,同意兴业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和发行当年产生的净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而根据《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显示,2006年度兴业银行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06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约3.8亿元;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提取一般准备约12.3亿元;以2007年A股发行后50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13亿元。结余未分配利润约29.2亿元结转下年度。
另外,《关于聘请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还显示,兴业银行同意聘用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其2007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服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