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9日下午14: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发出日期为2007年4月24日,公司董事共9人,参与电话会议并表决的董事共9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学海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就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同日,公司按照董事会审议决定签署了《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书》,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武汉当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当代物业”)在洪山信用社南望山分社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武汉当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12日,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法定代表人艾路明;其注册资本6,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及物业管理。截至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1,796.89万元,净资产13,909.34万元,当期主营业务收入18,477.43万元,净利润2,066.72万元。
三、公司意见
公司认为,该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的事件发生;以上担保均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2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0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的12.75%,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