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未增加新提案;
2、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4月30日
2、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100号宏声度假村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何福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85,65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53.53%。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6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6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6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06年实现净利润30,066,088.2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45,520.72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7,028,981.2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4,649,548.77元。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2006年度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2,000,000.00元,尚未分配利润22,649,549.7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6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反对股份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2%;弃权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006年度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07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6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6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详见2007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02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关联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表决回避。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投资计划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6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为3.5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单笔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内的银行授信合同,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内的承兑汇票;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内的承兑汇票。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至2007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6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反对股份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2%;弃权股份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并支付其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6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充分体现管理责任与利益对待的公平原则,提高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效率,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年3万元调整为5万元(含个人所得税),自2007年度起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6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张仁蓉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张仁蓉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6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柳尚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柳尚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柳尚科先生个人简历详见2007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85,6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源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