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沧化被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
2007年05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袁小可
继沧化集团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其破产还债后,*ST沧化如今也遭遇到了同样的命运。
*ST沧化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接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称,因公司债权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鼎华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还债,经法院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ST沧化表示,目前公司在当地政府的协助下正在和申请人鼎华资源及其他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同时公司正抓紧和有意向的重组方进一步接触与洽谈,争取尽早落实公司重组事宜。
身陷内忧外患之中的*ST沧化能否绝处逢生如今仍然未知。就在4月30日,公司刊登2006年年度报告之时,被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称,2006年12月31日,*ST沧化其他应收款余额中46400万元,此外,*ST沧化对因担保所可能承担的担保连带责任计提预计负债及预计损失118257万元。由于*ST沧化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有关规定,自5月8日开始,上证所对*ST沧化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