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468,02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1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4月28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 年5月1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 年5月15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承诺事项
(1)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承诺事项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占龙净环保总股本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除遵守法定承诺外,特别作出如下补充承诺: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3)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共同承诺: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将向2006、2007的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满足以下条件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以现金红利形式进行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龙净环保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未分配利润)的50%。
2、履行情况
截止目前,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无发生变化情况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无发生变化情况
注:原非流通股股东福建龙岩汽车改装厂因司法拍卖,已于2006年12月前将所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全部过户给福建省嵩伟科技有限公司。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股改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核查意见的主要内容:经核查,截止核查意见书出具之日,龙净环保相关股东已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1,468,02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15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未参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三家原非流通股东龙岩市通用机械有限公司、福建龙岩汽车改装厂、龙岩海星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参加本次上市。注:福建龙岩汽车改装厂因司法拍卖,已于2006年12月前将所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全部过户给福建省嵩伟科技有限公司。
5、此前有限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式)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8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