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监会同意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2007年05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07-015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监会同意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本公司因增持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泉啤酒”)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83号文件批准:“同意豁免你公司在二级市场增持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40万股(占总股本的1.36%),合计持有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50.03%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目前,本公司已增持了惠泉啤酒3,231,471股,共持有惠泉啤酒股份124,899,278股,占股份总额的49.9597%。
公司还将继续增持惠泉啤酒168,529股,使公司持有惠泉啤酒的比例达到50.03%。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