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债权已被执行交付的公告
2007年05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显股份 编号:临2007-09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债权已被执行交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07年4月20日通过临2007-06号公告披露了取得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债权的情况,现根据2007年4月28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辽执一字第80号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将所持有的沈阳高登大酒店有限公司51%的股权、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85.56%的股权交付给我公司用于抵偿全部债务,该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因此我公司现已取得沈阳高登大酒店有限公司51%的股权、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85.56%的股权。
沈阳高登大酒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858万元人民币,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2号,沈阳高登大酒店是一家四星级国际商务酒店,法人代表张志东。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张锐,持有沈阳建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66.57%的股权。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