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监会同意豁免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本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告
2007年05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临2007-010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监会同意豁免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本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啤酒公司”)因增持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83号文件批复:同意豁免燕京啤酒公司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340万股(占总股本的1.36%),合计持有本公司50.03%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目前,燕京啤酒公司已增持了本公司股份3,231,471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4,899,278股,占股份总额的49.9597%。
燕京啤酒公司还将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168,529股,使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达到50.03%。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