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 年5月 9日在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民生路口万国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17,867,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国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867,7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867,7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7,867,7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867,7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0,937,118.32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有盈利的控股子公司提取数)6,926,657.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764,502.7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5,099,273.45元。股利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17,867,7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107,8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回避股份数20,759,854股(关联股东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回避)。
2、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247,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回避股份数8,619,776股(关联股东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回避)。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草案如下:
1、修改第十八条
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总数为21026.772万股,成立时发起人郴州市电力公司整体改制以经评估确认的7504.91万元净资产投入按1:0.65的比例折股,共认购4878.1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0%;宜章县电力总公司(现更名为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经评估确认的4648.93万元净资产投入按1:0.65的比例折股,认购3021.8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7 %;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经评估确认的3836.88万元净资产投入按1:0.65的比例折股,认购2493.9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6%;汝城县水电总公司(现更名为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经评估确认的3800.79万元净资产投入按1:0.65的比例折股,认购2470.5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5%;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经评估确认的1578.14万元净资产投入按1:0.65的比例折股,认购1025.7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以现金210万元出资投入按1:0.65的比例折股,认购13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六家发起人普通股数共14026.772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6.71%。
现修改为:第十八条 公司于2000年12月26日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数为14026.772万股,由发起人郴州市电力公司、宜章县电力总公司(现更名为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水电总公司(现更名为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全额认购,其中郴州市电力公司整体改制、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均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出资按1:0.65的比例折股,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以现金出资按1:0.65的比例折股,分别认购4878.191万股、3021.805万股、2493.972万股、2470.513万股、1025.791万股、136.5万股。郴州市电力公司整体改制以实物资产折股认购的股份,现由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2、修改第十九条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21026.772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4026.772万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7000万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的股份总数为21026.77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3、修改第七十二条
原公司章程第七十二条为: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和非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各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八)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
(九)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公司在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已无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分,上述第(七)、(八)项内容不再记载。
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将该条第一款之第(七)、第(八)项,第二款删除。现修改为: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表决结果:同意117,867,7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二00七年四月十二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867,7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17,867,7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罗光辉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郴电国际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范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07-010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包建设尼泊尔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与尼泊尔国家电力局签署了总承包建设尼泊尔输变电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为580万美元,合同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8个月。
该项目业主为尼泊尔国家电力局(NEA),项目地址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市市郊,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亚洲开发银行和欧佩克组织贷款。本公司将负责承包新建132KV变电站一座,132KV开关站一座;扩建132KV与66KV变电站各一座。本公司将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负责。该合同协议书按照国际《FIDIC合同条件》签署。
由于本项目得到了亚洲开发银行和欧佩克组织贷款,因此,有着较强的资金支付能力。经公司项目人员参照国内外各种技术标准测算,该项合同完成后可实现工程收益人民币300万元左右,同时,承包该项目的建设,可以使本公司借助国际小水电郴州基地的平台,开拓国际输变电工程承包市场,有助于提高本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并增加新的利润来源。但该项目同时也受到国际政治形势、经济周期、汇率、尼泊尔法律制度差异、工业基础配套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关于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工程进度,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