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华侨”或“公司”)董事会接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委托,负责办理拟于2007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相关证券的价值或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申明
征集人:公司董事会,仅对公司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本函”)。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且本次征集行为完全基于征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全体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inan Overseas Chinese Investment CO.,LTD.
设立日期:1984年8月20日
注册资本:208,551,794.00 元
股票简称:S*ST华侨
股票代码:600759
法定代表人:林端
总 经 理:孙谦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西沙路28号侨企大楼B座第八层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勇
热线电话:0898-66787587
传 真:0898-66757661
电子信箱:600759hqtz@163.com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西沙路28号侨企大楼B座第八层
邮政编码:570206
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为此,征集人公告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1、会议召集人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5月30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5月28日至2007年5月30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琼山大道1号海南皇冠滨海温泉酒店
4、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5、有关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本日公告的《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征集人为琼华侨第八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于2006年8月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目前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有关交易所等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作为征集人,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股东征集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
五、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7年5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7年5月24日至2007年5月29日(正常工作日每日9:00-17: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2007年5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第一步:按照本征集函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琼华侨董事会秘书处(信函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实际收到为准)。
在2007年5月29日下午5:00 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收到信函或专人送达的前述完备文件,则授权委托有效,逾期作无效委托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2007年5月29日下午5: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视作无效委托。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单位、指定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西沙路28号侨企大楼B座第八层
邮政编码:570206
联系电话:0898-66787587
传 真:0898-66757661
联 系 人:黄勇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由征集人公司董事会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征集人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权。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规定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已按本函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2、其他
(1)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3)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六、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建议及理由
董事会认为:合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将统一全体股东的价值评判标准,促使全体股东的利益目标趋于一致,在统一价值标准的驱动下,全体股东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所有者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监督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同时,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在充分考虑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公司品牌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因此,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内容与全体股东尤其是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且流通股股东亲临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流通股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特发出本投票委托征集函。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1、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载有经公司董事会盖章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八、签署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公司/本人有权随时按照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进行修改。本公司/本人可以亲自或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但除非授权委托已被撤销,否则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07年5月30日召开的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本公司/本人的指示行使对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意见:
赞成________
反对________
弃权________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栏内填写“√” 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填写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
证券代码:600759 股票简称:S*ST琼华侨 编号:2007-022号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4月29日在福州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张艳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参加本次董事会议,委托 林端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端先生主持。会议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债务重组的议案
公司向福建北方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发展”)出售现有全部资产。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15,415,030.67元,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24,995,003.55元,北方发展将按照评估值向公司购买。公司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资产实际交割日期间发生的全部损益和变化由北方发展享有或承担。
同时,公司尚欠北方发展66,869,876.88元,北方发展应付的该等资产转让款24,995,003.55元与其对公司的债权66,869,876.88元冲抵后余额为41,874,873.33元,北方发展承诺豁免公司该等债务。北方发展承接或代偿公司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闽华兴所审计确认的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全部负债98,450,335.83元(含或有负债),该等负债在审计基准日至资产负债实际交割日期间发生的全部损益和变化由北方发展享有或承担。
北方发展负责安置或接收公司现有全部员工。
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正和”)为北方发展履行《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关联董事蔡燕峰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交易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新增股份发行的议案
公司以新增股份向广西正和购买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广西柳州市飞鹅二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建筑面积为140,166.17平方米的商业房产。购买价格以闽中兴评字(2007)第3046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评估价值1,451,620,295.27元为参考,按评估房产的租赁情况确定。其中已出租房产的评估值为1,205,584,894.07元,按该评估值的全额计算转让价格为1,205,584,894.07元;未出租房产的评估值为246,035,401.20元,按该评估值的80%计算转让价格为196,828,320.96元,合计转让价格为1,402,413,215.03元。
为此,公司拟向广西正和以每股1.92元价格发行7.3亿股新股,折合14.016亿元,广西正和同意公司免予支付前述交易的差额813,215.03元。
董事会对公司新增股份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发行方案表决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每股面值:1.0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数量:不超过7.3亿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以本次董事会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具体发行价格为不低于每股1.92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对象: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有效期: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所有事宜的授权
(1)授权董事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意向;
(2)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请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案;
(3)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事宜;
(4)对本次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锁定事宜;
(5)授权时间为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董事会相关议题至以上手续办理完毕为止;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它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方股东批准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决定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债务重组、重大资产购买暨新增股份发行、中国证监会对广西正和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同时进行并互为前提,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债务重组、重大资产购买暨新增股份发行、股东大会批准广西正和免于发出收购要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债务重组、重大资产购买暨新增股份发行的股东大会和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ST华侨 编号:临2007-023号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个别董事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3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决定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时,公司拟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债务重组、重大资产购买暨新增股份发行、中国证监会对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正和”)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同时进行并互为前提,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债务重组、重大资产购买暨新增股份发行的股东大会和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3日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5月30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5月28日至2007年5月30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琼山大道1号海南皇冠滨海温泉酒店
5、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二、审议事项
(一)审议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债务重组的议案
(二)审议重大资产购买暨新增股份发行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发行数量:不超过730,000,000股
4、发行价格:以本次董事会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具体发行价格不低于每股1.92元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6、发行对象: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发行有效期: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审议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授权董事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相关意向、协议;
2、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等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请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案;
3、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事宜;
4、对本次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锁定事宜;
5、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它事项。
(四)审议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五)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采取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沟通协商。具体安排如下:
热线电话:0898-66787367
传 真:0898-66757661
电子信箱:600759hqtz@163.com
公司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五、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时间:2007 年5月24日至2007年5月29日(正常工作日每日9:00-17:00)。有关征集投票的具体程序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六、提示性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公告时间分别为2007年5月22日、5月24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5月23日。在2007年5月2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参与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人员、见证律师等。
八、公司相关证券停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相关证券继续停牌,最晚于5月21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7年5月18日之前(含本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九、出席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符合前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符合前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西沙路28号侨企大楼B座第八层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70206
3、登记时间:
2007年5月29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898-66787587
传 真:0898-66757661
联 系 人:黄勇 舒能
6、其他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ST华侨”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以下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相应括号内填写 “√” 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5月 日
(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T华侨 编号:临2007-024号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4月29日在福州西湖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信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债务重组的议案
二、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新增股份发行的议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方股东批准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四、关于股权分置分革之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的议案。
五、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以上一、二、三事项可优化公司资产质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