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9日下午二点在浙江省慈溪市海通路528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龙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7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8,050,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7%。
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后,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本公司2006年度共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14,580,751.6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公司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361,131.66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19,619.94元,加计年初结转及其他转入合计人民币56,341,500.87元,减去2005年度应付普通股股利人民币29,904,42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8,656,700.81元。
同意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30,03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6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802,040元,剩余利润24,854,660.8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1、选举陈龙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周乐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毛培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选举罗镇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选举徐和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选举叶跃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选举刘舟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选举靳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选举闫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
1、选举杨国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陈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杨国清先生、陈杰女士与职工代表监事王重芬女士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支付税前肆万元人民币的津贴,其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公司承担。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同意 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慈溪建桥投资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因大桥项目所需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及银行利率的提高,大桥项目的投资额及资本金还需继续增加,预计本公司尚须向慈溪建桥公司增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此次增资事项将在2007年度及2008年度内实施完毕,具体增资手续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
同意 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108,050,73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张宇律师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出席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