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纠纷事项的公告
2007年05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源B 编号:临2007-030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纠纷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潍民二初字第327号>,原告安丘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被告上海华源格林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威”)和第三人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源蓝天纸业有限公司(原山东安丘蓝天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纸业”)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相关事项公司已在2006年年度报告中的重大诉讼事项中作了披露),经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裁定如下:
一、原告与被告格林威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二、被告格林威与第三人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三、被告格林威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将其所占蓝天纸业7.92%的股权返还给原告;
四、第三人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所占蓝天纸业92.08%的股权返还给被告格林威,再由被告格林威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返还给原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