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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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03,260,554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05月1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04月24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05月1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05月1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 否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交通控股”)和华建交通开发中心(简称“华建交通”)特别承诺:
①交通控股和华建交通持有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沪高速”)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60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②交通控股和华建交通在宁沪高速2005-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票:宁沪高速当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85%。
(2)交通控股、华建交通、江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通建设”)和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通工程”)特别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交通控股、华建交通、交通建设和交通工程协商承担。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未存在违背承诺行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否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 有
简要说明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变化情况:
公司共有6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以股份方式偿还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第二大股东代垫付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江苏省电力公司原持有宁沪高速6,520,000股股份,其中4,000,000股股份已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其余2,520,000股股份尚未登记在中央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用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全部偿还了被垫付的流通对价85,373股股份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剩余3,914,627股股份,该部分股份2007年5月16日已可上市流通,其余2,520,000股股份若上市流通还需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否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股改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作出的承诺;宁沪高速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03,260,55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05月1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无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05月10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