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0日上午8.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43,653,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8%,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鹏先生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法审议通过以下提案: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3,653,800股,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200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3,653,800股,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2006年度决算报告及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43,653,800股,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2006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43,653,800股,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提案
同意43,653,800股,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3,653,800股,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3、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通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13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4月30日以传真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5月10日上午8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明确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责任及工作程序,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02年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并将修改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