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7年05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临:2007-008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7年4月26日,公司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第三届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截止2007年5月6日,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有效表决票共计8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关于组建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七十一团共同出资设立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煤化工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该公司主要从事60万吨矿井改造的开发建设。根据公司与七十一团签订的协议,伊力特煤化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七十一团投资货币资金2,450万元,占总股本的49%;本公司投资货币资金2,550万元,占总股本的51%。为维持七十一团在项目建设期间经济的正常运转,在伊力特煤化工公司建设60万吨矿井改造项目期间,七十一团原焦化厂的煤焦炉和两对煤矿井仍属七十一团经营管理,经营所得归七十一团。60万吨矿井改造完成后,为便于资源综合利用和经营管理,七十一团将原焦化厂的煤焦炉和两对煤矿井及生产经营性设备经中介机构评估确认后的价值,投资入股到伊力特煤化工公司,本公司按照股本比例投入相应货币资金,双方增资后所占股份比例保持不变。公司投资该项目可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七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