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拓展跨境监管合作
2007年05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新华社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与白俄罗斯国家银行行长普拉科波维奇日前在北京签署两国跨境银行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中白两国监管当局同意在信息交换、市场准入和现场检查等方面加强合作。
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确定的跨境银行监管原则,中国银监会积极主动推进与境外银行监管机构建立正式的监管合作机制。截至目前,已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韩国、新加坡、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波兰、法国、澳大利亚、意大利、菲律宾、俄罗斯、匈牙利、哈萨克斯坦、西班牙、泽西岛、土耳其、泰国、乌克兰、白俄罗斯,以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24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双边监管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