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帮助旗下公司举起法律之剑,直指著名的网络公司“百度网站” 侵犯其商标权,上海市二中院已于日前正式受理了此案。
由大众交通控股的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经营范围为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经“大众”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大众交通的授权许可,该公司在上海地区获得该商标的排他许可使用权,使用期限为2005年6月15日至2010年1月31日。近年来,“大众”注册商标先后被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最具价值的上海服务商标”。
近期,原告发现由北京百度网讯科技、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上海软件技术分公司所经营的“百度网站”有关栏目中,出现了大量假冒“大众”法人名称的链接网站。经查实,这些链接网站的网页上均以与原告相同或近似的法人名称招揽、经营搬场物流业务,并擅自使用原告拥有排他许可使用权的“大众”注册商标;而且,这些假冒原告的经营者均未经上海市工商部门批准登记,完全不具有经营相关业务和进行广告宣传的主体资格。这些宣传内容已经给原告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对此,大众交通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方面要求大众搬场公司采取措施打假,正面强化品牌宣传;另一方面举起法律武器,认定上述三公司作为广告发布者而将三被告直接上法庭,并于本月9日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发布在其网站“竞价排名”和“火爆地带”栏目中侵犯原告商标权的广告,删除侵权网站的链接;同时要求在其网站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人民币50万元。
大众交通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国平昨天告知记者,此举主要是为了维护大众交通作为一家品牌上市公司的市场形象,同时也有助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他还透露,要起诉发生有类似情况的“谷歌(Google)”公司,因为在其网站上也发现了冒牌的“大众搬场”公司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