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11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长沙君逸康年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应求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5133572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0.31%。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3581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041%。
3、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335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58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335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58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335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58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335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58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335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58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冲回2005年度预计或有损失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335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58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335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58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335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58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君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控股湖南泰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合作开发“湖南泰贞中心”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1335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58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李德文 田云峰
3、 结论性意见:
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李德文律师、田云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