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的议案。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会议召开通知公告,并于2007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霄燕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73,669,883股,占公司总股本326,069,883股的53.2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鉴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逐项普通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李志强、马元兴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通过。选举结果如下:
1、李志强先生:同意173,669,88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马元兴先生:同意173,669,88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2006年度公司董事会报告》
同意173,669,88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2006年度公司监事会报告》
同意173,669,88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73,669,88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73,669,88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73,669,88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利润分配方案:以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6,069,88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七、《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73,669,88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关于收购中山路343号部分房产的议案》
本议案以关联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方式通过。
同意20,305,66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关于2007年度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73,669,88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张利国律师和姜瑞明律师签字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签字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的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