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年度股东大会于二00七年五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在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91,999,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65,266,490股的 34.6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谭功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1,999,5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1,999,5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6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58,192,689.50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5,819,268.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25,141,254.51元,减已分配股利41,053,298.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6,461,377.06元。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06年年末总股本265,266,490股为基数,按10:1.8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并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按10:8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共计派送红股47,747,968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12,213,192股,派发现金红利5,305,3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同意91,999,5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公司二00六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91,999,5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91,999,5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同意91,999,5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七、审议通过《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91,999,5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八、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1,999,5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汉川市支行申请一年期公开统一授信人民币8.1亿元的议案;
同意91,999,5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新增10000吨子午轮胎钢帘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91,999,5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赵曼女士代表三名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06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方芳律师对大会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