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有新提案提交表决:2007年4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二大股东白银磊聚鑫铜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452万股,占总股本的17.73%)送达的书面通知,要求在公司将于2007年5月11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核销对鼎天集团、鼎天软件部分应收款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于2007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2006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补充通知”(临2007-024号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1日在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67号(温州商贸广场)公司会议室召开。大会由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彭斯太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2名,全部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代表股份36,5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1,890,200的44.60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派刘伟、王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6年度报告及2006年度报告摘要”
以赞成票:36,52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报告及2006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赞成票:36,52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3、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赞成票:36,52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4、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赞成票:36,52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提取200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以赞成票:36,52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200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以赞成票:36,52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7、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赞成票:36,52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8、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赞成票:36,52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周强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以赞成票:36,52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周强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对鼎天集团、鼎天软件部分应收款的议案”
以赞成票:36,52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对鼎天集团、鼎天软件部分应收款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派刘伟、王琳律师参加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会议记录;
2、经与会股东代表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