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第二十二次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1日上午在宁波市戚家山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名,代表股份76,275,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世强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76,275,8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二)《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76,275,8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三)《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76,275,8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四)《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赞成76,275,8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五)《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成76,275,8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名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税后利润481.10万元。本年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6.97万元(含子公司提取额);上年度转入未分配利润2,233.49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617.62万元。鉴于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所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的剩余部分金额过小,根据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赞成76,275,8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七)《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名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提案》。赞成76,275,8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八)《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审计费用的提案》。赞成76,275,8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九)《公司关于房产抵押贷款的提案》。赞成76,275,8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的提案》。赞成76,275,8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十一)《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案》。赞成76,275,8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十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赞成76,275,8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十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具体修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赞成76,275,8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十四)《关于授权董事会利用自有资金申购新股的提案》。赞成76,275,8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十五)《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赞成76,275,85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罗杰律师审验和见证,提出结论意见: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
2、会议记录
3、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4、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公告编号:临2007-013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5月11日上午会议在宁波市戚家山宾馆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6人,董事刘家林先生和董事宋益波先生因公出差,已分别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董事孙世强先生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孙茂竹先生因公出差,并已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李百泉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世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关于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安排,2007年5月12日至2007年5月30日为公众评议阶段,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评价和建议向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宁波市证监局进行反馈:
公司电子邮箱:hitsc@hitsc.com
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0574-87367060
公司自查报告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上予以公布,网站地址为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十一日
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07-014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5月11日上午,会议在宁波市戚家山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立鹤先生主持,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批准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议案。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