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1日上午9时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4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会议相关资料于2007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6.8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肇广才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法,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120,0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120,0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120,0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120,0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120,0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0,0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沈阳华新联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联美集团持有的联美置业相关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项议案关联股东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赞成20,9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0,0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20,00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李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