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17日
☆除息日:2007年5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23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于2007年3月12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07年3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方案的发放年度为2006年度,以2006 年末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800,000元,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元,其所得税由各股东自行缴纳。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17日(星期四)
2、除 息 日: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23日(星期三)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07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909)2268189
联系传真:(0909)2268162
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34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