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12月30日。根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成立公告》的约定,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每月集中支付。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7年5月11日对本基金自2007年4月12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自2007年4月12日起至2007年5月13日,(5月12日、13日为非交易日),本基金已实现净收益折算的年收益率为2.701%。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7年5月1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上述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7年5月11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7年5月11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7年5月15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5月1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5月15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7年5月1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7年5月11日全部赎回或全额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投资者可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交易。
七.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或(021)68604666;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4日
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安瑞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安瑞基金”,基金代码:500013)转型而成,基金合同于2007年4月10日正式生效。根据《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于2007年5月16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040007,简称为“华安成长”。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07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021-68604666)了解基金申购、赎回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五)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二、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楼
邮编:200120
电话:(021)58881111转7002分机
传真:(021)68863223
联系人:赵敏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06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66219999转333分机
传真:(010)66214060
联系人:倪荣鑫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021)68604666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联系人:韩晓华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800-820-6888
网址:www.gtja.com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8016655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8823685
网址:www.ebscn.com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1)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站:www.csc108.com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4)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21)68865020
网址:www.xcsc.com、www.eestart.com
(15)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571)85783715
网址:www.bigsun.com.cn
(16)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371)967218
网址:www.ccnew.com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ecitic.com
(18)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19)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555
网址:www.lhzq.com
(20)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771)5539262
网址:www.ghzq.com.cn
(2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800-6200-071
网址:www.962518.com
(22)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23)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22)28455588
网址:www.ewww.com.cn
(四)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五)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日常申购、赎回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与赎回等基金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五、日常申购和赎回要求
1、投资者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各代销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追加申购金额限制。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者已成功集中申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币300元(含300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目前仅限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安基金电子交易平台银基通结算方式)。
2、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账户中基金份额不足1,000份的,应一次性赎回。
3、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情况下,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以上数额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日常申购与赎回费率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交纳,开放日常申购后的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小于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和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本基金申购,申购费率实行0.6%的优惠费率。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3、对于投资者在基金退市前持有的基金份额及集中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计算。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取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4、为尽可能保证原安瑞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份额补偿,对于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1年以内申请赎回的,赎回基金份额优先冲抵在赎回时间点之前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1年以后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时,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处理。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七、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公司已于2007年4月16日起,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八、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