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出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及天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80号文核准,本公司本次共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000万股,网上发行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2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67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天津普林”,股票代码“002134”: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4,00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5月16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1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5月16日
3、股票简称:天津普林
4、股票代码:002134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196,679,815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及天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4,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JIN PRINTRONICS CIRCUIT CORPORATION
法定代表人:单长寿
住所: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航海路53号
电话:022-24341967
传真:022-24342401
电子邮件:tpc@tianjin-pcb.com
互联网址:www.toppcb.com
联系人:国炜
董事会秘书:严光亮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双面和多层印刷电路板
所属行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注册名称: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56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200001000281
注册资本:167,375万元
法定代表人:由华东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电子仪表产品的研制、开发和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中介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中环集团前身为1959年成立的天津市电机工业局,1964年组建为天津市第二机械工业局,1986年组建天津市电子仪表工业管理局,1995年改组为天津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2002年进一步改制为国有独资的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环集团总资产为1,366,787.93万元,净资产576,582.47万元,2006年净利润51,164.17万元(未经审计)。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票、债券情况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A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43,979人,其中本次发行新增股东43,974人。本次发行结束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SLS为国有法人股(st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的缩写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5,000万股
二、发行价格:8.28元/股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四、募集资金总额:414,000,000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23,293,313.83元,其中:
六、募集资金净额:390,706,686.17 元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4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岳总验字[2007]第010号验资报告。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22元(以公司截至2006 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277元/股(以公司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公司2007年1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如下:
二、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资产负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流动资产168,827,140.73元,比上年度期末减少5,773,690.43元,主要原因如下:
(1)应收账款余额为83,786,905.45元,比上年度期末增加5,214,501.28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收入的增加带来了应收帐款的增长。
(2)预付账款26,088,492.41元,比上年度期末增加5,615,744.45元,主要原因是购买新厂设备银行开出的信用证。
(3)存货余额为23,857,122.65元,比上年度期末减少7,143,636.94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产量的增长增加了对库存原材料的需求,报告期末库存原材料减少约1003万元。
报告期末,流动负债87,535,620.34元,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2,077,881.34元,主要原因如下:
(1)支付到期的应付账款,从而使得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减少14,337,602.99元。
(2)其他流动负债比上年度期末增加2,375,376.76元,主要因素是供电部门临时调整了电费的支付期,公司预提用电费用150万元。
(二)经营利润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为83,822,546.84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3%,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印刷电路板产品销量的同比增加和产品平均单价的上升,报告期公司印刷电路板的销量比去年同期增加约2,200平米,从而增加销售收入约222万元;公司产品的平均价格增长约93.4元/平米,从而增加销售收入约701万元。
报告期公司的经营利润总额13,558,799.14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100,354.04元,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9,488,974.46元;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7,480,883.14元;
(3)期间费用同比增加1,666,521.94元;
(4)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减少403,968.83元;
(三)经营现金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13,615.41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739,791.69元,主要原因:
(1)支付到期原材料应付货款同比增加4,785,455.17元;
(2)新厂的投产增加了员工数量以及职工工资的调整,导致报告期支付职工薪酬同比增加2,550,055.17元。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发行人自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 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电 话:010-84588888
传 真:010-84865023
保荐代表人:刘凡、余晖
联 系 人: 张烔、唐亮、王威、屈耀辉、高鹰、姜颖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中信证券认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3月利润表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3月现金流量表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5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