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公告之日起,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在以下城市的各个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南京、上海、镇江、连云港、南通、江阴、常熟、张家港、北京、重庆、广州、福州、深圳、杭州、银川、吴忠、石嘴山、昆明等18个城市37个营业部网点。
三、自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吉林、重庆、江苏、广东、浙江、辽宁、山西、湖北等省市的41家证券营业部,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9555
3.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营业网点
4.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jzq.com.cn
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esc.cn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采用外扣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通知[2007]10号《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5月18日起,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1,以下简称“国富收益基金”)的有效申购申请的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统一采用外扣法。
国富收益基金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申购金额包括净申购金额和申购费用。
例: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100万元和5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注:按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述规定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计算的内容,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经修改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555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5日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采用外扣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通知[2007]10号《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5月18日起,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2,以下简称“国富弹性基金”)的有效申购申请的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统一采用外扣法。
国富弹性基金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申购金额包括净申购金额和申购费用。
例: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100万元和5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注:按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述规定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计算的内容,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经修改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555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5日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采用外扣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通知[2007]10号《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5月18日起,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50003,以下简称“国富潜力基金”)的有效申购申请的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统一采用外扣法。
国富潜力基金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申购金额包括净申购金额和申购费用。
例: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100万元和5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注:按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述规定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计算的内容,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经修改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555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