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提案审议未通过;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2日上午9︰30在成都市锦江宾馆召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公司股份140,686,34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9.25%。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686,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686,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686,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686,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686,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6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审计,根据该所出具的“深鹏所股审字[2007] 056号”审计报告,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59,921,677.9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2,897,987.52元,200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3,621,149.26 元。公司决定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40,686,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06年末的各项资产进行了清理,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248,320.84元,具体如下:
(1)根据2006年12月末应收账款余额按账龄分别计算应提取坏账准备1,801,450.82元,抵减坏账准备的年初余额1,473,286.80元,实际计提328,164.02元;根据个别认定计提其它应收款坏账准备730,166.84元。
(2)按2006年12月末库存商品余额应提存货跌价准备2,840,080.19元,抵减存货跌价准备的年初余额1,650,090.21元后,应补提1,189,989.98元。
(3)本期不提取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元、短期投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建工程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140,686,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同意支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费等45万元,并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40,686,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晓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验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签名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