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ST东方B 公告编号:2007-03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于2007年5月8日以专人派送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7年5月14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董事长王东升先生、副董事长韩燕生先生、梁新清先生、执行董事陈炎顺先生、董事赵才勇先生签署董事会决议,董事归静华女士、独立董事张百哲先生、李兆杰先生签署书面董事意见书,董事八田贤一、独立董事邰中和先生、谢志华先生未签署董事意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有效票数共计8票,同意8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00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第三十次董事会(2006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采取市场配售方式或其他香港资本市场通行的方式,按市场原则以分次部分出售或一次性全部出售所持冠捷科技424,360,191股股份,并确定了出售股数、价格、出售对象、出售方式、出售时间的基本原则,股份出售的具体价格、数量等将在股份出售交易时按照香港证券市场原则择机即时确定。该资产出售重组方案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审核意见,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关于出售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现将有关审议事项说明如下:
1、出售股数
为集中资源发展TFT-LCD产业,在市场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京东方拟按市场原则选择分次部分出售或一次性全部出售方式出售所持冠捷科技424,360,191股,京东方将结合出售时整个金融市场环境、平板显示产业的回升态势、冠捷科技股票每日市场交易量、投资人的投资意向等多种因素确定具体出售股份数量。
2、出售价格
本次出售冠捷科技股份的定价以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为原则,由公司董事会和制定配售代理人选择冠捷科技一定时期的股票加权收盘价为基准,按照香港证券市场的折扣比例原则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3、出售对象
出售对象主要为非特定财务投资人,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也可能考虑其他战略投资人。
4、出售方式
采取市场配售或协议转让方式,在较短时间内建簿并完成缴款和股票交割手续。
5、出售时间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具体的出售时间依据市场情况而定。
6、本次股份出售的出售原则
在本次股份出售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在方案的拟定和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坚持以下原则:
(1)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2)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持续发展潜力的原则;
(3)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原则;
(4)出售股份坚持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和制定配售代理人选择冠捷科技一定时期的股票加权收盘价为基准,按照香港证券市场的折扣比例原则最终确定交易价格。源于市场的承受度,京东方出售冠捷科技股份可选择分次部分出售或一次性全部出售方式。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ST东方A 公告编号:2007-03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ST东方B 公告编号:2007-03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00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二00七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5月31日 下午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5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 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5月30日下午15:00至2007年5月31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A股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3日
B股最后交易日:2007年5月2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7年5月23日(B股最后交易日2007年5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A、B股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议项
议案1、关于出售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1 出售股数
1.2 出售价格
1.3 出售对象
1.4 出售方式
1.5 出售时间
1.6 本次股份出售的出售原则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与投资者关系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邮政编码:100016
联系电话:010-64366264、010-64318888转
指定传真:010-64366264、010-64363989
联系人:仲慧峰、张世通、赵贵梅
3、登记时间:2007年5月28日、29日,每日9:30-16: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A、B股相同),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725;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4)输入委托股数:上述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如对议案1总议案(1.00)进行了表决,则其逐项表决的议项默认为与总议案意见相同,无需再单独表决。
(8)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7年5月30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07年5月31日下午15:00。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股 B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ST东方A 公告编号:2007-03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ST东方B 公告编号:2007-03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所持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股份出售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股份出售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股份出售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27日在《香港大公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所持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的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本报告书对前次已披露的“报告书(草案)”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具体修改和补充内容包括:
1、“特别风险提示”之内容“4”进行修改补充
2、“释义”之内容进行修改补充
3、“第三节 本次股份出售交易安排情况”之“二、本次股份出售交易安排”进行修改补充
4、“第四节 本次股份出售对京东方的影响”之“二、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财务压力,加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修改为“二、本次股份出售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三、本次股份出售获得的现金流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财务压力,可支持公司的未来持续经营发展”,本节内容标题序号顺延
5、“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九、12个月内的重大资产变化情况或安排”进行修改补充
6、本公司于2007年4月27日披露2006年年度报告,本报告书的相关数据也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中的相关内容。
1、本公司第四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按市场原则以分次部分出售或一次性全部出售所持冠捷科技424,360,191股股份,并确定了出售股数、价格、出售对象、出售方式、出售时间的基本原则,股份出售的具体价格、数量等将在股份出售交易时按照香港证券市场原则择机即时确定。按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及冠捷科技股份的市场交易情况,本公司确定了以分次部分出售股份的方式出售所持冠捷科技股份。本公司于2007年1月18日按照5.3元港币/股价格向市场配售所持冠捷科技200,000,000股股份,完成了第一次股份出售,本公司尚持有冠捷科技224,360,191股股份,本公司已决定继续适时择机陆续出售该部分股份。因此,由于预计12个月内公司出售冠捷科技股份的交易金额将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以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 号)》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行为,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审核意见(证监公司字[2007]70号),并需报请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股份出售虽已获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但因冠捷科技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辖区内及新加坡的公众上市公司,本次股份出售也需按照香港证券市场的相关操作程序和操作惯例进行,因此,本次股份出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因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亏损,本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4、本次股份出售获得的全部价款,在扣除帐面价值后一次性计入公司当年损益,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京东方第一次出售冠捷科技200,000,000股股份,总交易金额为10.60亿元港币,扣除相关费用后,股份出售净收入折合人民币为10.33亿元,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初步测算,第一次出售冠捷科技股份为公司带来约1.99亿元投资收益(未扣减所得税影响)。因此,如公司能够继续完成出售所持冠捷科技224,360,191股股份,预计可进一步获得部分投资收益。
5、受TFT-LCD产业周期波动及市场竞争的影响,TFT-LCD产品市场价格不断下降。与全球同行业厂商相比,本公司因TFT-LCD生产规模小、产业本地化配套程度低的原因,TFT-LCD产业经营规模效应较弱,导致本公司TFT-LCD业务于2005年、2006年出现较大经营亏损,且2007年仍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本公司希望通过出售所持冠捷科技股份筹集资金,改善现金流,暂时解决公司面临的偿债压力和经营压力。为实现公司整体扭亏目标,确保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本公司拟将大尺寸TFT-LCD业务即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京东方光电”)的大部分股权转让予大股东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京东方投资”)和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工业公司”),京东方仅持有京东方光电5%股权,上述大尺寸TFT-LCD业务结构性重组事宜,已于2007年3月28日进行了公告。结构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有更多地精力和资源投入到现有的移动和应用类TFT-LCD显示产品等业务的发展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京东方的持续经营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1、本公司/公司/京东方:指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冠捷科技:指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3、东方冠捷:指原北京东方冠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原为京东方、冠捷科技及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的合资公司;现改名为冠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冠捷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4、京东方投资:指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大股东
5、京东方光电:指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专业从事京东方大尺寸TFT-LCD业务,即北京TFT-LCD第五代生产线业务运营
6、工业公司:指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8、TFT-LCD:指薄膜晶体管彩色液晶显示器件
9、TFT-LCD第五代生产线:指京东方光电在北京TFT-LCD产业基地投资运营的第五代TFT-LCD屏生产线
10、本次股份出售/本次交易:指本公司分次部分出售所持冠捷科技的424,360,191股股份
11、瑞银:指UBS AG,为香港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本公司第一次出售股份的证券配售代理人
12、《交易协议》:指本公司与瑞银于2007年1月18日签署的《二级市场大额交易协议》
13、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概 述
2006年12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采取市场配售方式或其他香港资本市场通行的方式,按市场原则以分次部分出售或一次性全部出售所持冠捷科技424,360,191股股份,并确定了出售股数、价格、出售对象、出售方式、出售时间的基本原则,股份出售的具体价格、数量等将在股份出售交易时按照香港证券市场原则择机即时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意见:1、本次交易安排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维持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而且交易完成后也不会形成新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情形。
按照本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及冠捷科技股份的市场交易情况,本公司确定了以分次部分出售股份的方式出售所持冠捷科技股份。本公司于2007年1月18日与瑞银签署 《交易协议》,由瑞银作为代理人,按照5.3元港币/股价格向市场配售本公司所持有的冠捷科技200,000,000股股份,总交易金额为10.6亿元港币,完成了本公司第一次股份出售,本公司尚持有冠捷科技224,360,191股股份,本公司已决定继续适时择机陆续出售剩余所持的该部分股份。
因预计12个月内公司出售冠捷科技股份的总交易金额将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以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本次股份出售构成重大资产的出售行为,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审核意见(证监公司字[2007]70号),并需报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股份出售采取香港市场配售方式或其他香港资本市场通行的方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份出售未构成关联交易。
第二节 本次股份出售基本情况
一、京东方本次股份出售的背景
1、京东方持有冠捷科技股份的基本情况
京东方通过一次直接收购、一次资产置换认购股权的方式共计持有冠捷科技424,360,191股的股票。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外资[2003]1736号、发改外资[2004]154号)、国家商务部(商合批[2003]505号)批准,京东方出资1,050,299,660元港币于2003年12月完成受让冠捷科技原控股股东FIELDS PACIFIC LIMITED持有冠捷科技的356,033,783股股票,成为冠捷科技的第一大股东;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外资[2005]727号文批准,国家商务部商合批[2005]160号文批准,京东方以持有控股子公司东方冠捷的45.21%股权,于2005年11月注入冠捷科技,换取冠捷科技新发行68,326,408股新股。
京东方共计持有冠捷科技424,360,191股股份,占冠捷科技2006年12月15日已发行普通股1,942,185,525股的21.85%比例,为冠捷科技第一大股东。
2、京东方收购冠捷科技股份的战略目标
2003年1月,京东方通过收购韩国现代显示株式会社TFT-LCD业务资产和技术的方式高起点进入TFT-LCD业务领域,并于2003年6月开始积极筹备建设北京TFT-LCD第五代生产线,筹划建设的北京TFT-LCD第五代线产能是韩国收购的生产线总产能的三倍左右。考虑到京东方自身在TFT-LCD领域经营时间不长,新投资的北京TFT-LCD第五代生产线未来产能增加很大,京东方决定通过收购下游企业的方式,为新生产线的产能提供下游市场保障。京东方新投资的北京TFT-LCD第五代生产线起步阶段主要生产液晶显示器用显示屏,而冠捷科技是专长于显示器制造和全球市场营销的企业,通过收购冠捷科技部分股权的方式,京东方与冠捷科技迅速实现TFT-LCD的市场整合。因此,京东方收购冠捷科技股份的战略目标是通过股权的方式确保京东方在中国大陆TFT-LCD业务的新产能顺利导入市场并实现平稳运营。
二、京东方本次股份出售动因
1、收购冠捷科技股份的战略目标基本实现
京东方收购持有冠捷科技股份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北京TFT-LCD第五代线的下游市场,通过直接持股下游厂商冠捷科技,有效地保证公司北京TFT-LCD第五代线的顺利起步。随着北京TFT-LCD第五代线顺利量产并成功导入了大量国际客户,公司已确立自身行业地位,并已建立完善的营销网络及营销体系,公司已有能力开拓下游销售商,直接持股冠捷科技股份的方式战略意义不大。因此,通过持股冠捷科技,已完成确保北京TFT-LCD第五代线起步市场的战略目标。
2、京东方出售冠捷科技股份,可以改善公司现金流,缓解财务压力,集中优势资源发展自身的主营业务
京东方的核心业务为TFT-LCD业务,TFT-LCD是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为保持产业规模扩张需求,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因京东方净资产规模较小,且自2004年下半年TFT-LCD市场价格连续下降,导致公司经营出现持续亏损,资产负债率较高,而现在大规模市场融资困难,京东方需要集中所有资源重点发展TFT-LCD业务,出售所持冠捷科技股份筹集资金即为改善公司财务压力的现时最优选择,本公司希望能通过出售冠捷科技股份改善现金流、缓解财务压力、降低负债率。
三、本次股份出售的基本原则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采取市场配售方式或其他香港资本市场通行的方式,按市场原则以分次部分出售或一次性全部出售所持冠捷科技424,360,191股股份,并确定了拟出售股数、价格、出售对象、出售方式、出售时间的基本原则如下:
1、出售股数
为集中资源发展TFT-LCD产业,在市场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京东方拟按市场原则选择分次部分出售或一次性全部出售方式出售所持冠捷科技424,360,191股,京东方将结合出售时整个金融市场环境、平板显示产业的回升态势、冠捷科技股票每日市场交易量、投资人的投资意向等多种因素确定具体出售股份数量。
2、出售价格
本次出售冠捷科技股份的定价以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为原则,由公司董事会和指定配售代理人选择冠捷科技一定时期的股票加权收盘价为基准,按照香港证券市场的折扣比例原则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3、出售对象
出售对象主要为非特定财务投资人,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也可能考虑其他战略投资人。
4、出售方式
采取市场配售或协议转让方式,在较短时间内建簿并完成缴款和股票交割手续。
5、出售时间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具体的出售时间依据市场情况而定。
6、本次股份出售的出售原则
在本次股份出售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在方案的拟定和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坚持以下原则:
(1)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2)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持续发展潜力的原则;
(3)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原则;
(4)出售股份坚持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和指定配售代理人选择冠捷科技一定时期的股票加权收盘价为基准,按照香港证券市场的折扣比例原则最终确定交易价格。源于市场的承受度,京东方出售冠捷科技股份可选择分次部分出售或一次性全部出售方式。
四、本次股份出售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升
注册资本:2,871,567,895元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已上市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股票简称及代码:*ST东方A(000725)、*ST东方B(200725)
所属行业:电子信息业
主营业务范围:公司核心业务定位于显示领域,旗下拥有TFT-LCD、显示器与平板电视、专业显示系统、移动显示系统、显示应用系统、精密电子零件与材料、CRT七大显示相关事业群,业务涉及显示零件与材料、显示器件、显示器/平板电视和应用终端产品。
2、股本结构
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
3、财务资料
京东方近四年财务状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摘自各期境内审计报告
4、公司2006年度经营情况
本公司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781,394,32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77%。受TFT-LCD市场价格下降、产能规模较小、原材料本地化配套率底、财务费用增加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比去年同期较大幅度下降,出现净亏损1,721,944,721元。
本公司2006年主营业务及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未发生较大变化,经营业绩仍为亏损,有关情况如下:
(1)TFT-LCD业务产销量增长,但因TFT-LCD产品价格继续下降及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滞后,TFT-LCD业务经营亏损加大。
(2)公司TFT-LCD产品生产规模小,规模优势不明显。
(3)TFT-LCD产业本地化配套程度比较低,关键原材料的进口导致生产成本偏高。
(4)TFT-LCD业务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
(5)受惠于下属联营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业绩增加,使本公司投资收益有所增加。
第三节 本次股份出售交易安排情况
一、冠捷科技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所持冠捷科技424,360,191股股份,冠捷科技的有关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英文:TPV Technology Limited)
2、注册地:百慕达
3、成立日期: 1998年1月12日
4、法人代表:宣建生 博士
5、注册地址: Canon’s Court, 22 Victoria Street, Hamilton HM12, Bermuda
6、香港办事处: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愨大厦21楼2108室
7、法定股本:40,000,000美元,含4,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股份
8、已发行股本:截至2006年12月15日为19,421,855.25美元 (1,942,185,525股)
9、交易所编号:0903(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
TPV(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
10、业务简况:冠捷科技主要从事各种电脑显示器的设计、制造及销售,主营产品为CRT显示器、TFT-LCD液晶显示器、TFT-LCD液晶电视、PDP显示器,是全球第一大显示器、第一大液晶显示器制造商。冠捷科技最近四年的财务状况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冠捷科技各期财务报告,并按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12月29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7.8087人民币元折算。
11、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冠捷科技任职情况
目前,冠捷科技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包括执行董事2名、独立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4名,京东方在冠捷科技拥有2席董事席位,且均为非执行董事,2名董事任职情况如下:
12、本公司与冠捷科技关联交易情况
2003年度、2004年度、2005年度,冠捷科技和东方冠捷从京东方采购TFT-LCD面板分别为12,400.4万美元、15,891.0万美元、15,472.9万美元。2006年1-9月冠捷科技从京东方采购TFT-LCD面板743,746,627元,占京东方TFT-LCD业务销售收入的比例为18%。
二、本次股份出售交易安排
按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及冠捷科技股份的市场交易情况,本公司确定了以分次部分出售股份的方式出售所持冠捷科技424,360,191股股份,并于2007年1月18日进行了第一次股份出售。
1、第一次出售股份情况
(1)股份出售方式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8日与瑞银签署 《交易协议》,按照5.3元港币/股价格,本公司出售所持冠捷科技200,000,000股股份,由瑞银作为独家配售代理人向市场配售该部分股份(或者如果未能完成配售则由瑞银自行购入),本公司不需参与配售交易过程中的其他安排,也不需承担配售交易风险。
(2)股份出售价格及交易额
参照冠捷科技股票市场交易价格,本公司出售冠捷科技股份价格为5.3元港币/股,该价格相对于2007年1月18日冠捷科技股票的前十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5.413元港币/股有2.09%折扣。
按照5.3元港币/股价格出售本公司所持冠捷科技200,000,000股股份,总交易金额为1,060,000,000元港币。扣除交易佣金(0.1元港币/股)、印花税(0.10%)、交易费(0.005%)、交易印花税(0.004%)及其他费用,股份出售净收入为1,038,839,600元港币,按港币兑人民币1:0.9944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为1,033,022,098.24元。
(3)股份出售交割安排
瑞银向市场配售该部分股份(或者如果未能完成配售则由瑞银自行购入)后,该部分出售的股份于2007年1月23日完成交割。
第一次出售股份交割完成后,本公司还持有冠捷科技224,360,191股股份。
截至2007年1月31日,冠捷科技发行普通股1,942,185,525股,冠捷科技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4)其他安排
第一次股份出售完成后,本公司还持有冠捷科技224,360,191股股份,该等部分股份自协议签署时至股份交割后的90天内,非经瑞银事先书面同意,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关联人士将不会对该等股份做出任何处置。同时,如果本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处置冠捷科技股份,瑞银享有优先担任独家配售代理人的权利,但是如果瑞银在收到本公司发出的处置冠捷科技股份的意向通知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者瑞银的交易条件没有别的独立第三方的条件优惠,则瑞银不再享有该优先权。
2、对剩余持有冠捷科技股份的出售安排
第一次股份出售完成后,本公司还持有冠捷科技224,360,191股股份,本公司将按照香港市场原则方式,适时择机出售该部分股份。
第四节 本次股份出售对京东方的影响
一、本次股份出售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京东方北京TFT-LCD第五代线于2005年5月开始实现量产,冠捷科技做为北京TFT-LCD第五代线起步市场之一,推动了北京TFT-LCD第五代线产能的释放。随着北京TFT-LCD第五代线的达产和生产的正常化,公司顺利导入了三星、LG、戴尔等国际知名企业客户,实现了销售客户的多样化,并已建立起自主完善的营销体系。
同时,为继续保持TFT-LCD面板业务的战略供销关系,京东方与冠捷科技于2006年1月1日签订《面板订购框架协议》,冠捷科技(包括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未来三年内将继续从京东方(包括其下属控股子公司)采购液晶显示器用和液晶电视用TFT-LCD面板,预计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最高采购金额额度分别为60,000万美元、70,000万美元、100,000万美元(京东方与冠捷科技实际采购销售TFT-LCD面板时,双方将就每宗TFT-LCD面板交易以通过市场比较价格的方式,另行签订采购合同确定当时交易的具体采购事项)。
因此,京东方已经基本不需要通过控制一家大客户的方式实现产品的销售,本次交易仅为公司所持冠捷科技股份的出售,并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安排,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股份出售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持有冠捷科技超过20%的股权,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公司2004年度及2005年度合并冠捷科技投资收益分别为183,883,805元和211,347,786元,是公司重要利润来源之一。但考虑到公司并不对冠捷科技的资产、主营收入、净资产等进行合并,本次出售冠捷科技股份交易完成后,并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及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价款,在扣除帐面价值后一次性计入公司当年损益,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京东方第一次出售冠捷科技200,000,000股股份,总交易金额为10.60亿元港币,扣除相关费用后,股份出售净收入折合人民币为10.33亿元,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初步测算,第一次出售冠捷科技股份为公司带来约1.99亿元投资收益(未扣减所得税影响)。因此,如公司能够继续完成出售所持冠捷科技224,360,191股股份,预计可进一步获得部分投资收益。
三、本次股份出售获得的现金流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财务压力,可支持公司的未来持续经营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获得全部价款用于改善公司财务资本结构和北京TFT-LCD生产基地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有效改善公司营业状况。本次股份出售有利于集中优势资源发展公司自身的主营业务,能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的现实生存、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因公司净资产规模较小,且TFT-LCD业务受市场价格连续下降影响亏损,并导致公司经营出现整体亏损,资产负债率较高。截止2006年12月31日,京东方(母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26.12亿元(含5.15亿元委托贷款),在TFT-LCD主营业务持续亏损情况下,公司面临着较大的偿债压力和经营压力,出售所持冠捷科技股份筹集资金即为改善公司现时财务压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最优选择。
第一次股份出售完成后,公司获得资金10.33亿元,目前已有9.35亿元用于公司银行贷款的偿还周转,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京东方专用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以本公司北京TFT-LCD第五代生产线的产业为基础,通过对北京京东方专用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投资建设液晶专用显示产品项目和数字视频项目,发展TFT-LCD下游整机产品,对于降低TFT-LCD产业链的成本,提高收益,增强抗风险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并能为京东方TFT-LCD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创造良好条件。按照目前公司的经营需要,出售剩余所持冠捷科技股份后获得的资金,仍将用于本公司银行借款偿还周转,及以TFT-LCD产业为核心,发展相关产业,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通过出售冠捷科技股份的方式获取现金流,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公司面临的偿债压力,暂时解决京东方(母公司)为投资大尺寸TFT-LCD业务的银行贷款周转问题,降低了部分财务费用,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京东方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考虑到本公司亏损主要源于大尺寸TFT-LCD业务,从京东方现有大尺寸TFT-LCD业务的竞争力以及全球TFT-LCD产业发展和竞争状况分析,2007年大尺寸TFT-LCD业务仍将面临较大经营压力。为实现公司整体扭亏目标,按照专业化分业经营原则和市场化交易原则,将大尺寸TFT-LCD业务运营架构在京东方集团内进行调整重组,京东方拟将其持有的大部分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即北京TFT-LCD第五代生产线业务)股权转让予大股东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东方仅持有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不再控制大尺寸TFT-LCD业务。
上述大尺寸TFT-LCD业务调整重组事宜,公司已于2007年3月28日进行了公告。上述大尺寸TFT-LCD业务重组调整完成后,本公司仍继续坚持发展TFT平板显示产业的经营战略,公司主营业务将专注于移动和应用类TFT-LCD显示产品等相关业务的发展。本公司移动和应用类TFT-LCD显示产品等相关业务已独立运营多年,并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根据本公司于2007年4月19日公布的2007年经会计师审核的合并盈利预测数据,本公司大尺寸TFT-LCD业务调整重组完成后,预计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64,307万元,预计公司200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50万元。
如果大尺寸TFT-LCD业务调整重组能够顺利实施,将大大减轻公司目前所面临的财务压力和经营压力,从而使本公司具备一定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将有更多地精力和资源投入到现有的移动和应用类TFT-LCD显示产品等业务的发展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京东方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的定价以冠捷科技一定时期的股票加权收盘价为基准,按照一定的折扣比例最终确定交易价格。该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方法公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维护京东方的上市公司地位
本次交易的内容是出售公司所持境外公司股份,并不影响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和主营业务结构,也不会破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关系。但通过出售冠捷科技股份交易,公司可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改善公司目前持续经营亏损的不利局面,维护京东方的上市公司地位,从而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实施本次交易后,本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未发生改变,未产生其他影响其继续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的因素。
二、实施本次交易后,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改善公司现金流,缓解财务压力,集中优势资源发展自身的主营业务,以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
本次交易是本公司出售所持冠捷科技股份,资产产权归属无任何异议,债权债务界定清晰,不存在由于债权债务纠纷而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股份出售事项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交易方式将采取香港市场配售方式或其他香港资本市场通行的方式,整个交易过程将依法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的内容是公司所持境外公司股份的出售,并不影响公司目前的法人治理结构,也不会破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关系。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不构成新的关联交易,也不形成同业竞争关系。
七、资金占用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行为。
八、担保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12个月内的重大资产变化情况或安排
2006年12月28日,本公司刊登《关于拟与国内TFT-LCD企业进行整合的提示性公告》,为提升中国大陆TFT-LCD产业的竞争力和股东价值,本公司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龙腾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意向书》,拟以各方拥有的TFT-LCD业务(包括TFT-LCD大尺寸面板及上下游的资产和现金),共同组建新的或选择目前已存在的公司为专业化公司,并成为各方之TFT-LCD业务的统一平台。各方将就注入专业化公司的TFT-LCD业务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并就专业化公司的组建和发展战略等共同开展工作,并计划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就有关整合事项达成一致,签署整合专业化公司合同、章程。若届时各方未能达成一致,该《意向书》终止。
2007年3月28日,本公司刊登了大尺寸TFT-LCD业务进行结构性重组事宜。本公司主要亏损来自大尺寸TFT-LCD业务,为实现公司整体扭亏目标,本公司拟将持有的大部分京东方光电股权转让予大股东京东方投资和股东工业公司,本公司仅持有京东方光电5%股权。上述结构性重组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京东方投资将继续推动TFT-LCD整合事项的实施。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所持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出售所持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外资[2006]2608号)
4、商务部关于同意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适时出售所持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商合批[2006]929号)
5、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所持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京国资改革字[2006]14号)
6、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7]70号)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ST东方A 公告编号:2007-03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ST东方B 公告编号:2007-03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所持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07年5月14日,本公司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长城电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向长城电脑出售所持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冠捷科技”)200,000,000股股份,出售价格为5.7元港币/股,出售总交易金额为11.4亿元港币。本次股份出售完成后,本公司还持有冠捷科技24,360,191股股份。
本公司第四届第三十次董事会(2006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公司出售所持冠捷科技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70号)审核无异议函,该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核批准。
本次股份出售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股份出售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长城电脑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肇雄
注册资本:45849.15万元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已上市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简称及代码:长城电脑(000066)
财务简况:长城电脑近三年财务状况如下:
控股股权关系:长城电脑是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的H股公司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74)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是长城电脑的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长城电脑总股本45849.15万股,其中,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透过长城科技股份持有长城电脑47.82%股权。长城电脑股权结构如下
长城电脑及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向本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长城电脑不存在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