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4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升华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128783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1.1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1、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112878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2、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12878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3、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1112878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4、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1112878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5、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112878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6、关于预测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5087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7、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112878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弃权0股,占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刘志华、金春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