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
● 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135元;
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人民币1.35元
● 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18日
● 除息日:2007年5月21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25日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7年4月27日召开的2006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1、 以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含税),共计派发红利1,800万元。根据国家有关
税法规定,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个人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元;对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5元。
2、 发放年度:2006年度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18日
2、除息日:2007年5月2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2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7年5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813-5101327
联系传真:0813-5109042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马冲口街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43010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