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5月12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广州番禺锦绣香江花园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61,867,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限售流通股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36,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1%;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25,127,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1%。公司董事长翟美卿女士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修山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36,740,000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25,127,8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25,127,896股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迟收购大股东所持沈阳香江好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其中关联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36,740,000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25,127,8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5,127,896股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161,867,8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61,867,896股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161,867,8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61,867,896股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07年4月7日以及2007年4月26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胡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