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全面督查差别电价状况
2007年05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于祥明
近日,为督促各地尽快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下发了《关于对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及禁止自行出台优惠电价等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各地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及禁止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根据《通知》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将联合组成10个督查组,于5月中下旬开始,对全国30个省(区、市,除西藏外)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地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停止优惠电价措施情况、自行实施大用户直购电情况以及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等。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对淘汰落后企业、调整经济结构的意义,把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作为当前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据中电联统计,今年前两月全国用电量同比增长了16.2%,增幅比去年同期加快了4.5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工业用电拉动。另据了解,此前,全国有14个省份以各种名目出台了对高耗能行业的优惠电价。
一位钢铁业人士向记者表示,各地优惠电价取消后,铁合金成本价上涨,市场现货量趋紧。特别是“五一”节过后,国内铁合金市场普遍上涨,其中锰系、钼铁上涨迅猛。与此同时,某些地方政府和生产企业却想利用这一时机,以不同形式的“优惠用电”加紧生产。
“正是由于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现象再次抬头,才导致国家发改委、电监会‘重拳出击’。”一位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在电力供需从紧张转向基本平衡的新形势下,高耗能产业和电力供应,事关中国经济结构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长远问题,为此中央政府调控的决心很大,“也许督查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仅仅是一个开始。”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