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要闻
  • 4:观点·评论
  • 5:环球财讯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广告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行业研究
  • B8:人物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沿·热点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专版
  • D4:产权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2007 年 5 月 15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B3版:上市公司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3版:上市公司
    川投能源拟置入资产明年建成获益
    *ST嘉瑞恢复上市愿望或将落空
    宝钢向中华环保基金捐5千万元
    上市公司钢材出口面临调整压力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限量持续销售活动申购确认比例的公告
    东锅核电国产化项目取得新进展
    春兰无氟环保空调出口强劲增长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兴业可转债混合型基金 和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兴业可转债混合型基金 和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007年05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开放式基金统一采用“外扣法”计算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经我司与旗下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07年5月18日起对上述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作如下修改:

      

      

      前述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714536,或登陆网站www.xy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