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日》与虚假信息划清界线
2007年05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黄金滔
随着证券市场火爆,虚假信息的蔓延已经开始波及深交所下属的信息公司。昨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了《致〈交易日〉广大观众的公开信》称,该公司保留对假借《交易日》名义发布、传播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的机构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这封公开信说,随着《交易日》的影响不断扩大,个别机构或个人,在利益驱使下,违反证券信息披露规则,虚构消息来源,混淆视听,利用《交易日》的影响炮制所谓的“内幕消息”,并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给《交易日》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郑重声明,《交易日》一贯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和客观的信息发布原则,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沪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各项信息披露制度,坚持为证券市场、广大观众(股民)服务,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假借《交易日》名义发布、传播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该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交易日》是该公司旗下的财经证券电视直播节目,在全国近百家电视台及网络媒体上有同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