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要求行政机关
学好物权法明确权利行使边界
2007年05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何鹏 袁媛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14日在京表示,中国政府将认真贯彻物权法,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领会物权法的规定和精神,明确行政权利的行使边界,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汪永清是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举办的“中国法制建设回顾与展望国际研讨会”上作如上表述的。
他说,物权法的通过和实施必将对行政权利行使产生深远影响,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物权法的规定和精神,明确行政权利的行使边界,防止越界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使用好、管理好、监督好国有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04年3月,我国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最近,国务院法制办对地方政府所作的一次调研显示,目前我国依法行政进程正在经历三个重大变化:一是从外在要求向内在要求转变,二是从自上而下推动向上下互动转变,三是从单纯的政府推动向政府推动与人民群众呼应相结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