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应至少给职工加3%工资
2007年05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综合新华社电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全市企业参照3%为涨幅的“下线”,给包括一线职工在内的劳动者提高工资。
根据相关文件,上海2007年度企业工资增长的平均指导线为9%,上线为12%,下线为3%。具体要求是:凡生产经营正常、有盈利的企业,上年工资水平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相近的,参照平均指导线增长工资;上年工资水平在全市职工平均工资50%左右的,参照上线增长工资;上年工资水平在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倍左右的,参照下线增长工资。
此次发布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是有关部门在综合考虑上海去年的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及劳动力市场状况等因素后,对企业提出的工资增长指导意见。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处负责人指出,3%“下线”是基于物价增长等因素确定的,非亏损企业今年的工资涨幅应至少达到这一比例,才能使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上年相当。
此外,国家统计局15日发布了各地一季度城镇居民家庭收支基本情况,上海城镇家庭以人均可支配收入6795.52元居首。